食( ㄙˋ sì ):供养,饲养。 被统治者供养别人,统治者靠别人供养。 这是古代儒家所宣扬的“劳心者治人”的错误观点。语出《孟子.滕文公上》:“劳心者治人,劳力者治于人;治于人者食人,治人者食
仲尼:孔丘字。已:太。 孔子不做太过分的事。 后常用人劝人做事不要过火。语出《孟子.离娄下》:“仲尼不为已甚者。”明.李贽《焚书.书答.与周友山书》:“即日加冠畜发,复完本来面目。如此服善从教,不
源见“三槐九棘”。比喻三公或三公之位。亦泛指执政大臣。鼎,国之重器,有三足。《后汉书.方术传序》:“故王梁、孙咸名应图箓,越登槐鼎之任。”《南齐书.褚渊传》:“裂邑万户,登爵槐鼎。”【词语槐鼎】
同“叔夜懒”。清王摅《人日集吴振西斋起韵用草堂二字》:“自笑只如中散懒,人看应怪次公狂。”
南朝宋.刘义庆《幽冥录》:“海陵人黄寻,先居家单贫,常因大风雨散钱飞至其家,钱来触篱援,误落在余处,皆拾而得之。寻巨富,钱至数千万”(据《太平御览》卷四二七引)。此事又见《太平广记.黄寻》,出《五行记
这里的风景特别美好。 既用以赞美自然风光,也用以歌颂大好形势。语出毛泽东《清平乐.会昌》:“东方欲晓,莫道君行早。踏遍青山人未老,风景这边独好。”叶辉《商潮撼动“官本位”》(《光明日报》1993年2
《野叟曝言》第六十七回:“众人都道说那里话,王子犯法,庶民同罪,这事因奸杀命的事,既犯到宫,还有活命的吗。”本指王孙公子犯了法,应和一般庶民百姓同样处以罪罚。意谓在王法面前,不论王子还是平民是平等的。
同“比屋可封”。严复《原强》:“夫古之所谓治之至盛者,曰‘家给人足’,曰‘比户可封’,曰‘刑措不用’。”见“比屋可封”。严复《原强》:“夫古之所谓主治极盛者,曰家给人足,曰~。”【词语比户可封】 成
《楚辞.离骚》:“固时俗之工巧兮,偭规矩而改错。”王逸注:“偭,背也。圆曰规,方曰矩。改,更也。错,置也。言今世之工,才知强巧,皆去规矩,更造方圆,必失坚固,败材木也。”后因以“偭规错矩”谓违背和改变
源见“马援据鞍”、“马革裹尸”。指为国家效命沙场。清钱谦益《贵州布政司右参政陈府君墓志铭》:“师还之日,磨厓染翰,沾沾自喜,庶几有据鞍裹革之志焉。”