包头镇
又作泊头、箔头、博托。俗称西包头。即今内蒙古包头市。其名一说来自该处的博托河;一说来自蒙语包克图,意为有鹿之地;一说即汉语“泊头”,即船舶停靠处。清康熙、雍正间,始有内地商人农民来此经商垦辟,建包头村。嘉庆十四年(1809) 置巡司, 属萨拉齐厅。 同治十年(1871)始设包头镇。1923年升为包头设治局。
又作泊头、箔头、博托。俗称西包头。即今内蒙古包头市。其名一说来自该处的博托河;一说来自蒙语包克图,意为有鹿之地;一说即汉语“泊头”,即船舶停靠处。清康熙、雍正间,始有内地商人农民来此经商垦辟,建包头村。嘉庆十四年(1809) 置巡司, 属萨拉齐厅。 同治十年(1871)始设包头镇。1923年升为包头设治局。
又名重山。在今江西上饶、横峰二县之北。《方舆纪要》 卷85广信府上饶县: 重山 “在府城北。其脉由灵山来, 重峦叠, 岧峣峻绝。 谢枋得因以叠山为称”。
唐置,属庆州都督府。寄在庆州界(今甘肃庆阳县境)。后改名宜定州都督府。
清康熙三年(1664)改三万卫置,属奉天府。治所在今辽宁开原市东北老城镇。民国初属奉天辽沈道。1929年直属辽宁省。伪满时于1939年移治孙家台,即今开原市。1988年改为开原市。古旧县名。清康熙三年
唐龙朔元年(661)置, 属安西都督府。治所在俱蜜国褚瑟城(今塔吉克斯坦苏尔哈布河流域,一说在今达尔瓦斯)。8世纪中废。唐龙朔元年(661年)置,治俱密国褚瑟城(今乌兹别克斯坦苏尔汉河流域,一说在今塔
①古时分居于今福建和浙江南部一带的闽人为七族,总称七闽。后泛指今福建省地。 《周礼·职方》:“辨其邦国、都、鄙、四夷、八蛮、七闽、九貉、五戎、六狄之民。”郑玄注:“闽,蛮之别也。《国语》曰闽芉蛮矣。四
西汉置,属涿郡。治所在今河北易县东南东贯城。三国魏属范阳郡。西晋属范阳国。北魏移治今易县东南西贯城,后改名固安县。古县名。西汉元鼎元年(前116年)改故安侯国置,治今河北省易县东南东固安村。属涿郡。三
唐永徽二年 (651) 置羁縻州,属茂州都督府。治所在今四川汶川县邛崃山附近地区。后废。
唐武德五年 (622) 置,属山州。治所在今越南清化省清化县南境。贞观元年 (627) 废入建初县。
亦名庐山。即今江苏溧水县东南二十里东庐山。《寰宇记》卷90引山谦之《丹阳记》云:“溧水县西八十里有庐山,与丹阳分岭。俗传严子陵结庐于此。或云山形似庐舍,因以为名。”《舆地纪胜》卷17谓之东庐山。即江苏
在今湖北保康县北。《方舆纪要》卷79保康县:九斤城在“县北五十里。相传昔人秤土筑城,以水土轻浮,将成复弃。今荒城犹存”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