南源水
在今江西崇义县西南。《方舆纪要》 卷88南安府崇义县: 南源水在 “县西南五十里。出南源山,东流北折合西符水。《志》 云,西符水在县东南六十里。源出县西镬山,东流至此会南源水,谓之符江口。又东入南康县境,合豫水,出南野口,入章江。或曰即横水也。一云南源为横水,西符水为左溪。正德中,群盗据此,所谓横水左溪贼也”。
在今江西崇义县西南。《方舆纪要》 卷88南安府崇义县: 南源水在 “县西南五十里。出南源山,东流北折合西符水。《志》 云,西符水在县东南六十里。源出县西镬山,东流至此会南源水,谓之符江口。又东入南康县境,合豫水,出南野口,入章江。或曰即横水也。一云南源为横水,西符水为左溪。正德中,群盗据此,所谓横水左溪贼也”。
在今四川道孚县南中扎坝。清康熙四十年(1701)置中渣坝沱土百户。
清道光四年(1824)改兰阳县置,属开封府。治所即今河南兰考县。宣统元年(1909)改为兰封县。古县名。清道光四年(1824年)由兰阳县合仪封厅改置,治今河南省兰考县。属开封府。宣统元年(1909年)
大体相当今台湾省彰化县西南鹿港溪。《清一统志·台湾府》:大武郡溪“在彰化县南。《通志》:源出大武郡山,西流至鹿仔港入海”。
清光绪三十年十二月(1905年1月)置,属呼兰府。治所在巴彦苏苏(今黑龙江巴彦县)。1913年降为巴彦县。清光绪三十一年(1905年)置,治今黑龙江省巴彦县。属呼兰府。1913年降为县。
春秋鲁邑。在今山东菏泽市北。《春秋》: 宣公十八年 (前591),“归父还自晋,至笙”。《公羊传》、《穀梁传》 作柽。即“柽(1)”。
即今江西樟树市西南蛟湖村。明嘉靖 《临江府志》 卷3: 清江县有蛟湖市。清同治 《江西全省舆图》 卷6: 清江县北有蛟湖墟。
即今湖南常宁县西之宜水。《水经·湘水注》: 宜溪水 “出湘东郡之新宁县西南新平故县东……众川泻浪,共成一津,西北流,东岸山下有龙穴,宜水径其下,天旱则拥水注之,便有雨降,宜水又西北注于湘”。
1934年置,属黑龙江省。治所在扎兰屯(今内蒙古扎兰屯市)。1945年划归兴安省。1947年划归内蒙古自治区, 1969年划归黑龙江省,1979年划回内蒙古自治区。1983年改设扎兰屯市。旧旗名。19
①秦置,属砀郡。治所在今河南兰考县东北四十里堌阳镇。汉属陈留郡。西晋属陈留国。西晋末及十六国后赵属陈留郡。北魏属阳夏郡。隋属济阴郡。唐初属杞州。贞观元年 (627) 废。②南朝宋侨置,属马头郡。治所在
在吉林省舒兰市东南部。面积473平方千米。人口2.1万。镇人民政府驻小城子街,人口2290。清光绪元年(1875年)曾筑有土围墙,俗称土城子,后演变为今名。1949年为小城区,1956年设乡,1958