南社镇
在今江苏金坛市南之南社村。清光绪 《江苏全省舆图》 宜兴县图: 西北有南社镇。
集镇名。在江苏省金坛市南部、长荡湖东岸。属儒林镇。人口约 2200。古代称祭土地神处为社,因与北社相对,故名南社。1950年从宜兴县划入金坛县。有塑料、服装、水泥制品、五金、电器、造纸等厂。为洮湖水产品等集散地。儒南公路经此。
在今江苏金坛市南之南社村。清光绪 《江苏全省舆图》 宜兴县图: 西北有南社镇。
集镇名。在江苏省金坛市南部、长荡湖东岸。属儒林镇。人口约 2200。古代称祭土地神处为社,因与北社相对,故名南社。1950年从宜兴县划入金坛县。有塑料、服装、水泥制品、五金、电器、造纸等厂。为洮湖水产品等集散地。儒南公路经此。
明万历三十年(1602)升安顺州置,属贵州布政司。治所即今贵州安顺市。清属贵州省。辖境相当今贵州安顺、清镇二市及普定、平坝二县、六枝特区、关岭布依族苗族自治县、镇宁布依族苗族自治县地。1913年改为安
元至元二十六年 (1289) 置,属武定路。治所在今云南武定县西南十里旧州。明属武定府,隆庆四年 (1570) 徙州为府附郭,治所即今武定县。清乾隆三十五年 (1770) 废。蒙古宪宗六年(1256年
1940年伪满洲国置,为兴安北省省会。治所即今内蒙古海拉尔市。因海拉尔河得名。1945年划归兴安省。1947年划归内蒙古自治区,属呼伦贝尔盟,为盟政府驻地。1969年划归黑龙江省。1979年划回内蒙古
即今山西古交市西南南头。1941—1945年晋绥边区置交东县治此。
明置,即今辽宁辽阳县西北王大人屯。清乾隆《钦定盛京通志》卷25承德县:浑河“又南绕盛京城南,至辽阳州西北王大人屯,太子河自东来会”。
元置,属中书省。治所在泰宁县 (今吉林洮南市东北洮儿河北城四家子村)。辖境相当今吉林洮南市、乾安县、前郭尔罗斯蒙古族自治县以北,内蒙古大兴安岭以东地。明废。
唐神龙元年 (705) 析鄮县、宁海二县置,属台州。治所在彭姥村(今浙江象山县治)。以山得名。广德二年 (764) 改属明州。南宋属庆元府。元属庆元路。明、清属宁波府。民国初属浙江会稽道。1927年直
即明月峡。在今四川重庆市东北。唐杜甫《引水》诗云:“月峡、瞿唐云作顶,乱石峥嵘俗无井。”清杨伦笺注:“月峡即明月峡。”
即今辽宁朝阳市。因城内有辽、金所筑三塔,故土人称其城为三座塔。清乾隆《钦定热河志》卷54:三座塔“蒙古族谓古尔班苏巴尔罕山。古尔班为三,苏巴尔罕谓塔”。今三塔仅存其二,均为十三层。清乾隆三十九年(17
后金的早期都城。天聪八年(1634)以赫图阿拉为兴京,在今辽宁新宾满族自治县西三十里永陵镇东之老城。清乾隆二十八年(1763)改置兴京厅。后金天聪八年(1634年)以赫图阿拉为太祖努尔哈赤以前的旧都,