吉林乌拉城
简称吉林,又作船厂。清康熙十二年(1673)筑。即今吉林省吉林市。清萨英额《吉林外纪》卷2:“国语吉林, 沿也;乌拉, 江也。以军民住居沿江(松花江)之一带。”故名。康熙十五年(1676)移宁古塔将军(后改称吉林将军)驻此。雍正四年(1726)置永吉州于此,乾隆十二年(1747)改吉林厅,光绪八年(1882)升为府。三十三年(1907),裁将军置省,遂为吉林省会。
简称吉林,又作船厂。清康熙十二年(1673)筑。即今吉林省吉林市。清萨英额《吉林外纪》卷2:“国语吉林, 沿也;乌拉, 江也。以军民住居沿江(松花江)之一带。”故名。康熙十五年(1676)移宁古塔将军(后改称吉林将军)驻此。雍正四年(1726)置永吉州于此,乾隆十二年(1747)改吉林厅,光绪八年(1882)升为府。三十三年(1907),裁将军置省,遂为吉林省会。
在今青海化隆回族自治县西北扎巴乡附近。《清一统志·西宁府二》:扎什巴堡“在西宁县东南一百六十里。城周一百四十丈。本朝乾隆四年筑,设千总驻防”。
在今广东南海市北,东距广州市十五里。《宋史·刘鋹传》:开宝四年(971),伐南汉,潘美破英、雄二州,次泷头,刘鋹遣使请和,美挟鋹“过马径,去广城十里,砦于双女山下”。《方舆纪要》卷101广州府南海县:
明置,在今四川纳溪县南三十里永宁河西岸渠坝乡。
荆湖南路的简称。即“荆湖南路”。
明洪武二十一年 (1388) 置,属五开卫。治所在今贵州锦屏县南新化乡东。清废。明洪武二十一年(1388年)置,治今贵州省黎平县新化镇东。属五开卫。清废。
清雍正十三年 (1735) 置,属湖北省。治所在恩施县 (今湖北恩施市)。辖境约当今湖北西南部建始、宣恩二县以西地。1912年废。清雍正十三年(1735年)置,治恩施县(今市)。属湖北省。辖境约当今湖
即今河南西平县西南酒店冶铁炉遗址。《资治通鉴》:唐元和十二年(817),李愬讨淮西吴元济,“山河十将妫雅、田智荣下冶炉城”。胡三省注:“《九域志》曰:蔡州冶炉城,韩国铸剑之地,时当在古平界。按《新书》
在今云南兰坪白族普米族自治县南六里。1912年为兰坪县治。1938年迁治喇鸡井(今兰坪白族普米族自治县西北二十八里拉井镇)。1947年复迁治白地坪。1950年又迁喇鸡井。
即今新疆塔里木河支流阿克苏河。《水经·河水注》: “北河又东径姑墨国南,姑墨川水注之。水导姑墨西北赤沙山,东南流径姑墨国西,治南城,南至于阗,马行十五日,土出铜、铁及雌黄,其水又东南流,右注北河。”
三国吴改居风县置,属九真郡。治所在今越南清化省清化北马江南岸。南朝宋为九真郡治。隋属九真郡。唐属南陵州。天宝中废。见“居风县”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