平鲁县
清雍正三年(1725)改平虏卫置,属朔平府。治所在今山西朔州市平鲁区北平鲁城镇。民国初属山西雁门道。1928年直属山西省。1949年属察哈尔省。1952年复属山西省。1958年撤销,1961年复置平鲁县并移治井坪镇(今朔州市平鲁区)。1988年撤销平鲁县,改为朔州市平鲁区。
古旧县名。清雍正三年(1725年)改平虏卫置,治今山西省朔州市平鲁城,后移治井坪。属朔平府。1988年撤销,并入朔州市,改设平鲁区。
清雍正三年(1725)改平虏卫置,属朔平府。治所在今山西朔州市平鲁区北平鲁城镇。民国初属山西雁门道。1928年直属山西省。1949年属察哈尔省。1952年复属山西省。1958年撤销,1961年复置平鲁县并移治井坪镇(今朔州市平鲁区)。1988年撤销平鲁县,改为朔州市平鲁区。
古旧县名。清雍正三年(1725年)改平虏卫置,治今山西省朔州市平鲁城,后移治井坪。属朔平府。1988年撤销,并入朔州市,改设平鲁区。
殷都。在今河南安阳市西北小屯村。《尚书·盘庚》: “盘庚五迁,将治亳殷。” 郑玄注云:“商家自徙此,而号曰殷。”
明代西藏地区名。《明史·西域三·护教王》 载: 护教王为馆觉僧。永乐五年 (1407) 受封,赐金印、诰命,准世袭。为明代乌思藏五王之一。其辖地在今西藏昌都东部各县,治所在贡觉县境。即今西藏自治区贡觉
即今西藏阿里地区普兰县治布让。《清一统志·西藏》 阿里诸城:布拉木达克喇城“在布拉木之地。距剌萨西南二千五百余里。其所属有喀尔多木(嘎尔登)、日底二城”。又作补仁、补人、布朗达克喀尔。清康熙间置,在今
一名张家牌坊。在今山东单县城内。清乾隆四十三年(1778)为文林郎张蒲之妻朱氏建。高12米,宽8米,四柱三间,全部石砌。坊座四立柱透雕群狮八组,大狮凶猛峥嵘,小狮环绕戏耍,狮座周围雕有形体不一、形态各
即今天津市宁河县治。《清一统志·顺天府四》:芦台镇“即芦台军。元至元十九年立芦台盐使司。明亦设芦台场,置巡司。本朝初裁巡司,后复设”。清又于此设总兵驻防。芦台镇为芦盐汇萃之地,商业发达,交通便利,民国
元置,在今湖北宜城市南蛮河东岸。
唐天宝元年(742)改普州置,治所在安岳县(今四川安岳县北铁门山)。辖境相当今四川安乐、乐至二县及遂宁市、潼南县部分地。乾元元年(758)复改为普州。唐天宝初改普州置,治安岳县(今属四川)。属剑南道。
在今山东沂水县东。《水经·沂水注》:“小沂水出黄孤山西南流,径其城(故东莞城)北,西南注于沂。”
①北魏延兴四年 (474) 置,属定阳郡。治所在今山西乡宁县西。北周属中阳郡。隋属文城郡。唐属慈州。五代唐改为乡宁县。②隋开皇十六年 (596) 置,属冀州。治所在今河北武邑县东北。大业初废。唐武德四
在今福建漳浦县南。《方舆纪要》 卷99漳浦县: 绥安溪 “在县南四十里,东流合李澳川入海”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