张潘镇
即今河南许昌县东张潘乡。民国《许昌县志》卷1《图考》:“张潘保,位于许城东部,距城三十里。……张潘镇为本保集市。……商业繁盛,故列许四镇之一。”
在河南省许昌县东部。面积54平方千米。人口4.7万。镇人民政府驻张潘,人口 5200。传村西有汉献帝张、潘二后冢,故名。1965年建公社,1984年改乡,1999年改镇。产小麦、玉米、大豆、甘薯。有水泥预制、面粉、机修、食品等厂。有公路北接311国道,西接107国道。古迹有许国故城遗址。
即今河南许昌县东张潘乡。民国《许昌县志》卷1《图考》:“张潘保,位于许城东部,距城三十里。……张潘镇为本保集市。……商业繁盛,故列许四镇之一。”
在河南省许昌县东部。面积54平方千米。人口4.7万。镇人民政府驻张潘,人口 5200。传村西有汉献帝张、潘二后冢,故名。1965年建公社,1984年改乡,1999年改镇。产小麦、玉米、大豆、甘薯。有水泥预制、面粉、机修、食品等厂。有公路北接311国道,西接107国道。古迹有许国故城遗址。
南朝陈天嘉元年 (560) 置,为宜都郡治。治所即今湖北枝城市。隋开皇十一年 (591) 改名宜昌县。唐武德二年 (619) 复名宜都县,为江州治。后属硖州。元属硖州路。明属夷陵州。清属荆州府。民国初
一作傅家池集。即今河北深州市东南护驾池乡。《清一统志·深州一》:傅家池集“在州东南五十里。旧受滹沱河水, 自河北徙,池亦淤塞。今名干河崖。明初置巡司于此,后裁”。
即彭祖国。夏、商时国。在今江苏徐州市。《国语·郑语》:“大彭、韦豕为商伯矣。”韦昭注:“大彭,陆终第三子,曰篯,为彭姓,封于大彭,谓之彭祖,彭城是也。”《史记·五帝本纪》:“彭祖自尧时而皆举用。”《正
政区名。清代谓我国东北地区为盛京统部。统辖山海关以外,内、外蒙古以东,外兴安岭 (今俄罗斯斯塔诺夫山) 以南,奉天府尹及奉天、吉林、黑龙江三将军所属地区。光绪三十三年(1907) 改设东三省总督及奉天
即今河南鲁山县西七十六里赵村乡。清置巡司于此。
原名大茅峡。在今四川重庆市巴南区铜罐驿下游。为长江小三峡之一。王士正 《蜀道驿程记》云: “过猫儿峡,莲峰叠崿,亏蔽云日,一山突起,石棱刻露,其色青碧,曰青石尾。”在重庆市大渡口区与江津市间。系长江切
①即今广西隆安县北之右江。《明史·地理志》 隆安县: “城北有盘江,亦曰右江。”②即今南盘江云南弥勒县东南皈依底山以下部分,在云南东部及贵州、广西间。三国至唐称盘江。《 三国志·蜀书·李恢传》: “追
亦名龙溪场。即今四川巫山县西北长溪河注入大宁河口处之龙溪镇。清光绪《巫山县志》卷2:龙溪场在“县东北一百五十里”。
①在今河北沙河市西北。《元和志》 卷15沙河县: 黑山 “在县西四十里。出铁”。《方舆纪要》 卷15沙河县: “黑山在县西北四十里。山石多黑,因名。《旧志》: 黑山,襄国之名山也。”②在今河北徐水县西
唐置,为党项羁縻府,属灵州都督府。其地当在今宁夏黄河两岸地。后废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