昆 (崑) 山县
南朝梁大同二年 (536) 分信义县置,属吴郡。治所在今上海市松江县西北,昆山之北。《元和志》 卷25昆山县: “因县有昆山,故名。”陈属吴州。隋开皇九年 (589) 废,十八年 (598) 复置,属苏州,大业初属吴郡。唐复属苏州。天宝十年(751) 移治马鞍山之阳,即今昆山市。宋政和三年(1113) 属平江府。元元贞元年 (1295) 升为昆山州。明洪武二年 (1369) 复降为昆山县,属苏州府。民国初属江苏苏常道。1927年直属江苏省。1989年改设为市。
南朝梁大同二年 (536) 分信义县置,属吴郡。治所在今上海市松江县西北,昆山之北。《元和志》 卷25昆山县: “因县有昆山,故名。”陈属吴州。隋开皇九年 (589) 废,十八年 (598) 复置,属苏州,大业初属吴郡。唐复属苏州。天宝十年(751) 移治马鞍山之阳,即今昆山市。宋政和三年(1113) 属平江府。元元贞元年 (1295) 升为昆山州。明洪武二年 (1369) 复降为昆山县,属苏州府。民国初属江苏苏常道。1927年直属江苏省。1989年改设为市。
西魏恭帝时置,属昌城郡。治所在今四川射洪县西北四十里金华镇。《寰宇记》 卷82射洪县:“《益州记》: 郪江滩东六里有射江。” 因名。北周改为射洪县。古县名。西魏析郪县置,治今四川省射洪县西北金华镇。属
即今山西沁水县西南南阳村。《清一统志 ·泽州府 》: 南阳村 “在沁水县南五十里。宋岳忠武使将梁兴会两河忠义,与金兵战,胜于此”。1941—1947年晋冀鲁豫边区置沁南县治此。
在今河南新郑市西北十五里裴里冈村西。1977—1979年发掘,面积2000平方米。墓葬一百一十四座,陶窑一座,灰坑十余个及几处残破穴居房屋,出土石器、陶器、骨器四百多件。东为聚居遗址,西为氏族墓地。距
又作首水。即今陕西渭南市东沋河。源出渭南市南大谷,北流入渭。《水经·渭水注》: “首水南出倒虎山。” 即此。戴震改 “首” 作 “酋”。《长安志》 亦称酋谷水。
亦作春科高日长官司。清雍正六年(1728) 置,属雅州府。治所在今四川石渠县西南奔达乡。宣统元年 (1909) 改流,属登科府。
即今湖北黄石市。旧属大冶县。清光绪《湖北全省分图》:大冶县东北有石灰窑市。1948年与黄石港、道士洑合设石黄镇。1950年改设黄石市。
亦作龙沮县。南朝梁置,为东彭城郡治。治所即今江苏灌云县西北龙苴镇。北齐废。
即今广西宾阳县治宾州镇。明万历《宾州志》卷3:芦墟在“城南八里”。1950年宾阳县迁治于此。
即今江苏泗洪县西北马公店。旧属泗县。1912年《安徽省全图》:泗县东有马公店。
云南省的别称。云南省本简称滇,明、清时又因位于国土南部,故名滇南。明许伯衡著有《滇南札记》。(1)地区名。指今云南省昆明市以南地区。包括今文山壮族苗族自治州、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大部、思茅市、西双版纳