河口对汛督办区
清光绪二十三年 (1897) 置河口副督办,属临开广道。1914年改为河口对汛督办,直属云南省。治所即今云南河口瑶族自治县。民国《云南河口对汛督办公署造报地志资料细目清册》:“现在对汛督办驻在地,适当红河、南溪两水会流出口之处,故名为河口。” 辖老卡、新店、坝洒、那发千个汛。1950年撤销,置河口市。
清光绪二十三年 (1897) 置河口副督办,属临开广道。1914年改为河口对汛督办,直属云南省。治所即今云南河口瑶族自治县。民国《云南河口对汛督办公署造报地志资料细目清册》:“现在对汛督办驻在地,适当红河、南溪两水会流出口之处,故名为河口。” 辖老卡、新店、坝洒、那发千个汛。1950年撤销,置河口市。
明初置,在今黑龙江省抚远县东北黑瞎子岛上木克得赫屯附近。明 《辽东志》 卷9: 海西东水陆城站有 “药乞站”。
旧名新民埠。即今广东花都市驻地新华街。1955年花县迁治于此。1993年改设花都市。
明洪武十七年 (1384) 置,属广西庆远府。治所在穹来捧喇轸村 (今贵州荔波县东南时来旧县村)。后改属河池州。清顺治十七年 (1660) 徙方村埲峨岭 (今荔波县西北方村)。雍正十年 (1732)改
即今安徽六安市西南苏埠镇。明万历《六安州志》卷2:苏家埠在“西四十里”。
在今四川合川市东十里钓鱼山。为钓鱼山城组成部分。《元史·宪宗纪》:九年(1259),帝亲率大军攻钓鱼城,二月“辛已,攻一字城”。即此。
秦始皇二十六年 (前221) 灭齐国置。治所在临淄县 (今山东淄博市临淄城北)。辖境相当今山东淄博、博兴、高青、利津、寿光、广饶、昌乐、滨州、青州、临朐等市县地。西汉改为齐郡。(1)秦始皇二十六年(前
元置,属八番顺元宣慰司。治所在今贵州惠水县南八里。明洪武五年(1372)改为方番长官司。
即今湖北长阳土家族自治县西南五十二里大堰乡钟家湾。1956年在此发现古人类化石领骨及臼齿,经鉴定早于丁村人,晚于马坝人,定为长阳人。为长江以南最早的古人类化石。
在今河北故城县西北。《方舆纪要》卷13故城县:太子营在“县(治今县东北故城镇)西北五十里有太子营,沙溪所经也。相传唐太子建成讨刘黑闼尝驻于此”。
①在今陕西延川县东南黄河西岸。《清一统志 ·延安府二》 “永临关” 条下: 清水关 “在 (延川) 县东南一百二十里清水口,皆东临黄河,路通山西隰州永和县”。②在今云南保山市西北。明置巡司于此。清废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