苦竹堡
明置,在今广西藤县西南。《方舆纪要》卷108藤县: 苦竹堡 “在县南三十里”。
明置,在今广西藤县西南。《方舆纪要》卷108藤县: 苦竹堡 “在县南三十里”。
即闲田。在今山西平陆县西。唐杜佑《通典·州郡七》 陕州平陆县:“有闲原,即虞芮之人让畔处。”
南宋绍兴十四年(1144)分利州路置,治所在兴元府(今陕西汉中市)。辖境相当今四川梓潼、南部、营山、平昌以北,陕西秦岭以南,宁强、勉县以东的汉中盆地一带。此后屡有分合。蒙古中统元年(1260)废。南宋
①五代方镇名。后晋置,治所在府州府谷县(今陕西府谷县)。后汉废。后周复置,北宋崇宁元年(1102)改为靖康军。②北宋乾德四年(966)改灌州置,属西川路。治所在灌口镇(今四川都江堰市)。辖境相当今四川
①在今河北邢台县西北。《资治通鉴》:唐天祐三年(906),“李克用遣其将李嗣昭将三千骑攻邢州……(朱)全忠遣右长直都将张筠将数千骑助(牛)存节守城,筠伏兵于马岭,击嗣昭。败之,嗣昭遁去”。《方舆纪要》
在今山西五台县东北五台山台怀镇显通寺东。为喇嘛庙。唐时创建 (一说宋元祐中建)。明弘治五年 (1492) 重建。现存天王殿、文殊殿、大佛殿、藏经阁、配殿、禅院及各殿塑像等,齐备无损,是五台山保存完好的
相当于今安徽霍邱县东之东汲河。《水经·泄水注》: “泄水出博安县,北过芍陂,西与沘水合,西北入于淮。”古水名。据《水经注·泄水》,自今安徽省六安市西南分沘水(今淠河)西北出,北过芍陂西,与沘水合,即今
在今吉林九台市境。《清一统志 ·吉林一》: 博屯山 “在 (吉林) 城西北二百里。周三十里。山北有小山,上有金罗索墓”。光绪 《吉林通志》卷18: 博屯 (一作博敦) 山 “城西北二百里,高一百步,周
①西汉置,属胶东国。治所在今山东海阳县西北发城镇。以在观水之阳为名。东汉属北海国。西晋废。北魏兴和中复置,属东牟郡。北周废。隋开皇十六年(596)复置,为牟州治。大业初属东莱郡。唐初属登州。贞观中废。
亦作曲薛兀儿泽、曲笑儿泽。元汪罕夏季驻地之一。在今蒙古国和林格尔东南。
清帕米尔八卡之一。光绪五年 (1879)后置,在今叶什勒库里湖东土孜库里。后被俄国侵占,今属塔吉克斯坦。即“热海”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