赤峰县
清乾隆四十三年(1778)改乌兰哈达直隶厅置,属承德府。治所即今内蒙古赤峰市。光绪三十四年(1908)升为赤峰直隶州。1913年复改为县。1914年属热河特别区热河道。1928年属热河省。1940年废入翁牛特右旗。1945年复置。1955年划归内蒙古自治区昭乌达盟,为盟治所。1958年析置赤峰市。1983年撤销,并入赤峰市。
古旧县名。清乾隆四十三年(1778年)置,治今内蒙古自治区赤峰市。属昭乌达盟。后历有废置。1958年撤销,改为赤峰市。
清乾隆四十三年(1778)改乌兰哈达直隶厅置,属承德府。治所即今内蒙古赤峰市。光绪三十四年(1908)升为赤峰直隶州。1913年复改为县。1914年属热河特别区热河道。1928年属热河省。1940年废入翁牛特右旗。1945年复置。1955年划归内蒙古自治区昭乌达盟,为盟治所。1958年析置赤峰市。1983年撤销,并入赤峰市。
古旧县名。清乾隆四十三年(1778年)置,治今内蒙古自治区赤峰市。属昭乌达盟。后历有废置。1958年撤销,改为赤峰市。
即今福建福清市东南龙田镇。《明通鉴》:嘉靖四十一年(1562),“参将戚继光统浙江兵乘胜至福清,捣败牛田贼,覆其巢”,即此。即今福建省福清市东南龙田镇。《明通鉴》嘉靖四十一年(1562年):“参将戚继
清雍正二年 (1724) 改高台千户所置,属甘州府。治所即今甘肃高台县。七年 (1729)改属肃州。民国初属甘肃安肃道。1927年直属甘肃省。
西汉惠帝四年(前191)置,属北地郡。治所在今宁夏吴忠市北。《汉书·地理志》 师古注:“水中可居者曰州。此地在河之州,随水高下,未尝沦没,故号灵州。”《后汉书·西羌传》:元初三年(116),“度辽将军
在今山西文水县城北十里南徐村东侧。现存建筑以则天圣母殿为最古。始建于唐,金代重修,板门上部“金皇统五年”刻字尚存,是殿宇建成年代。殿内木制神龛供有帝后装女像,被尊称为“则天圣母”。
元延祐三年(1316)升缙山县置,属大都路。州治即今北京市延庆县。《方舆纪要》卷17延庆州:“(元)仁宗爱育黎拔力八达生于此。”故名。辖境相当今北京市延庆县地。明洪武三年(1370)废。元延祐三年(1
北宋置,属西安州绥戎堡。在今宁夏海原县东北。后废。
即萨噶。原西藏地方政府设,治所即今西藏萨嘎县。1960年始设萨噶县。1976年改为萨嘎县。原西藏噶厦地方政府设,治今西藏自治区萨嘎县萨噶。1960年撤销,改置萨噶县。
又作宁尼河。在今俄罗斯阿穆尔州东北,为结雅河支流。《清一统志·黑龙江》: 泞泥河 “在黑龙江城东北一千二百五十里。源出北兴安岭,南流入精奇哩江”。
在今河南汝阳县西南。明文翔凤 《挂龙崖游记》: “盖有危石悬空际,云昔曾挂龙,奇甚。”
即今江西新干县城。原名市南村。五代杨吴时为都制置使治。《方舆纪要》 卷87临江府新淦县: 制置城 “即今县治。《志》 云,唐常置虔、吉五州巡简使于新淦。五代梁开平四年,杨吴亦置制置院于此。《五代史》,