银花河
在今陕西山阳县东。东流至丹凤县南入丹水。《方舆纪要》 卷54山阳县: 两河 “至县界竹林关,有银花河流合焉,因称两河。《志》 云,银花河在县东八十里”。
在今陕西山阳县东。东流至丹凤县南入丹水。《方舆纪要》 卷54山阳县: 两河 “至县界竹林关,有银花河流合焉,因称两河。《志》 云,银花河在县东八十里”。
清置,属富阳县。即今浙江富阳县西南三十一里场口镇。在浙江省富阳市中南部、富春江东南岸。面积35平方千米。人口2.8万。镇人民政府驻场口,人口 3910。历为山货集散场所,又当壶源溪出口处,故名。民国时
清置,属太谷县。即今山西太谷县东北四十三里范村镇。乾隆四十三年 (1778) 设主簿驻此。民国时设县佐。在山西省太谷县东北部。面积303.4平方千米。人口1.6万。镇人民政府驻范村,人口 2680。原
在今江西遂川县东。《方舆纪要》 卷87吉安府龙泉县: 焦源坳 “在县东三十里,为南康间道”。
在今宁夏海原县北。《资治通鉴》: 唐大中三年 (849) 六月,“泾原节度使康季荣取原州及石门、驿藏、木峡、制胜、六盘、石峡六关”。
在今浙江平湖市东三十二里新仓镇。《元丰九域志》卷5:海盐县有“芦沥”盐场。《方舆纪要》卷91平湖县:芦沥市,“宋、元时俱置盐场于此。明初吴元年,并盐场于县东南十五里之独山盐场,改置嘉兴盐运分司于此。洪
元置,属水达达路。治所在今黑龙江孙吴县东北霍尔莫津屯。专管捕鹰人。明废。元置,治今黑龙江省黑河市爱辉区南霍尔莫津屯。辖境不详。明废。
即斡里扎河。今蒙古国东方省乌尔扎河。《元朝秘史》 卷4: 金国皇帝因塔塔儿部不从命,遣王京丞相 (即完颜襄) 征讨,将塔塔儿人逆着浯勒扎水追来。
在今江苏苏州市西南,胥门外五里。《吴地记》: 胥门 “西南五里有越来溪”。北宋朱长文 《吴郡图经续记》 卷中: “越来溪在吴县之境,自太湖过横山至于郡城之西。盖越王由此水至于吴,故得此名。”
在今山西石楼县西。《方舆纪要》卷42石楼县:土军川“在县西五十里。源出团圆山,有土军谷,亦曰吐京谷,西达于大河,县境诸水,悉流合焉,或讹为统军川”。
明置,在今贵州铜仁市北三里。《方舆纪要》卷122铜仁府铜仁县:石子营在“府北三里……皆为要地”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