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三司胄案

宋代三司内部机构,为盐铁七案之一。掌修护河渠、给造军器的名物,及军器作坊、弓弩院诸务诸季料籍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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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• 司恭大夫

    官名,西汉末年王莽置,秩比二千石,掌谏司过失。见《汉书·王莽传》。参看“司中”条。

  • 某部族都监

    官名。见“某部族详稳司”。

  • 史臣

    即史官。晋潘安仁(岳)《马汧督诔序》:“亦命史臣班固而为之诔。”唐代杜甫《哀司徒李公光弼》:“直笔在史臣,将来洗箱箧。”

  • 都主辖支收司

    即“三司都主辖支收司”。

  • 北平行太仆寺

    官署名。参见“行太仆寺”。

  • 士子

    出仕做官的士大夫。《诗经·小雅 ·北山》:“偕偕士子,朝夕从事。”毛亨传: “士子,有王事者也。”士大夫。《宋书·恩倖传论》:“士子居朝,咸有职业。”

  • 省保安司令

    官名。国民党政府设置,依照民国二十三年(公元1934年)七月国民政府军事委员会委员长南昌行营公布的《各省保安制度改进大纲》第三条的规定“省设全省保安司令:由军事委员会委员长呈请国民政府任命各省政府主席

  • 宿卫给事

    官名。北魏置。《魏书·阉官传》:“(张)宗之兄鸾旗,中书侍郎、东宫中庶子,兼宿卫给事。”参见“给事”。

  • 大都供需院

    官署名。元成宗大德五年 (1301) 由警巡院分置,后以左、右警巡院副使、判官、典史各一员主之。

  • 采访判官

    官名。唐置,属采访使。员额二人,分判尚书六行事及州郡簿书。后改为观察判官。参见“判官”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