三等爵
爵位制度。三等爵即三等爵级,即公一级、侯伯一级、子男一级。一说与五等爵制均为西周实有制度,两者相互为用。即五等爵以定封地大小; 三等爵以定其所食: 公食其半,侯伯食三分之一,子男食四分之一。《周礼》载诸侯总共受到天子九次册命为公,七次册命为侯伯,五次册命为子男,是从西周册命制度进一步发展而来的。
爵位制度。三等爵即三等爵级,即公一级、侯伯一级、子男一级。一说与五等爵制均为西周实有制度,两者相互为用。即五等爵以定封地大小; 三等爵以定其所食: 公食其半,侯伯食三分之一,子男食四分之一。《周礼》载诸侯总共受到天子九次册命为公,七次册命为侯伯,五次册命为子男,是从西周册命制度进一步发展而来的。
指开国功臣,佐兴帝业者。《汉书·景武昭宣元成功臣表》:“汉兴……颇有劳臣,辑而序之,续元功次云。”注:“师古曰:元功,谓佐兴其帝业者也。”《后汉书·二十八将传论》:“故高秩厚礼,允答元功。”(见《文选
官员任用限制之一。此制实行于明初,见“回避”。
将军名号。东汉初置,以耿訢为之。见《后汉书·邓禹传》。杂号将军名,东汉置。凡将军皆掌征伐。《后汉书·邓寇列传》:“于是以韩歆为军师……耿訢为赤眉将军,左于为军师将军,引而西。”
官名。西魏恭帝三年(556)仿《周礼》掌货赂置,北周沿置。秩官府宾部中大夫属官,正二命。下设掌货赂下士以佐其职。隋文帝开皇元年(581)罢。
民国时,坊的常设监察机关,由坊民大会选举产生,监察委员三至五人。负责监察坊财政,纠举坊长及其他职员违法失职事项。
官名。北魏置。掌管明堂的营建事务,属营明堂大将。《汉魏南北朝墓志集释》图版一二一《元周安墓志》:“神龟元年(518),除城门校尉,营构明堂都将。”
见“应天府尹”。
官名。即“云南清吏司员外郎”。
官名。见“司调下大夫”。
言其官俸比司直的官俸。司直,官名,西汉置。“武帝元狩五年初置司直,秩比二千石,掌佐丞相举不法。”“司隶校尉,周官,武帝征和四年初置……成帝元延四年省。绥和二年,哀帝復置,但为司隶,冠进贤冠,属大司空,