官署名。战国齐置。齐国设置右廪、左廪,分管粮谷收藏与供应。《衡斋金石识小录》齐陶量印文;“陈榑三立事岁,右廪釜。”
官署名。清末商部所属四司之一。光绪二十九年(1903)设,掌管工艺、制造、铁路、行轮、邮电及开矿诸事。置郎中、员外郎、主事各二人。三十二年,商部改农工商部,改为工务司,所辖铁路、邮电诸务移交邮传部。官
①官名。周朝设,为里邑之官,即里宰。周王室及陈国所设,掌宾客授馆。《国语·周语中》:“周之《秩官》有之曰:‘敌国宾至’,‘司里授馆’。”韦昭注:“司里授客所当馆,次于卿也。”鲁国所设,掌大夫宅居之次。
蒙古语,意为“乐师”、“琴师”。元朝司乐官员之称。
官名,为将作少府属官,与丞共掌治宫室。成帝阳朔三年省。见《汉书·百官公卿表》。
中华民国时掌管考试的机构,负责出题、阅卷等事。考试时则设,考试完毕则撤销;设委员长一人,委员三至十五人。
参见“宗人府左司”。
县分职吏名。秦在战国时即已设置,司空本为掌工程之官,而工程需用的劳动力多为刑徒,《睡虎地秦墓竹简·秦律十八种》多次提到县所属的司空,其职已为管理刑徒的劳作事务。县司空之长称为司空啬夫。传世有秦或汉初的
(1)西魏大统年间府兵初建时府兵二十四军士兵的名称。亦称“军人”。(2)北洋政府分士兵为军士和兵两等,军士分上士、中士、下士三级。国民党政府沿用,并规定班的头目称班长、副班长, 军阶为中、下士, 与文
文书名。上行文。清朝皇帝处理日常政务下达的指示和命令的统称。谕和旨的具体区别是: 皇帝特降的命令或因臣僚奏请而下达宣示中外的命令,称“谕”,亦称”“上谕”; 对臣僚奏请批示的意见,或令人传达的某项指示