上府
府的等级之一。宋制上府在辅、望、紧三等之下,中府、中下府与下府之上。金明两代的府分上、中、下三等,明制上府为粮二十万石以上的府。参见“望”。
府的等级之一。宋制上府在辅、望、紧三等之下,中府、中下府与下府之上。金明两代的府分上、中、下三等,明制上府为粮二十万石以上的府。参见“望”。
官名,三国吴置,掌辅政,督中外诸军事。《三国志·吴书·孙峻传》:“权临薨,受遗辅政,领武卫将军,故典宿卫,封都乡侯。既诛诸葛恪,迁丞相大将军,督中外诸军事,假节,进封富春侯。”
官名。辽置,为总领内外厩马司的主官,见“总领内外厩马司”。
官名。战国燕置。君王侍卫长官。《燕王喜鍨铭》: “郾(燕)王喜造御司马鍨”。武官名。战国时燕国置,燕王职戈上有铭文:“郾王职作御司马。”张震泽《燕王职戈考释》说:“戈铭当于‘作’字断句,谓此戈为燕王职
官名,属执金吾。掌都船狱。如淳注而引《汉仪注》说:“都船狱令,治水官也。”见《汉书·百官公卿表·中尉》。按:如说非也。
战国秦对少数民族首领的称谓。参见“真臣邦君公”。
官名。金朝在各总管府节镇兵马司置都指挥使一员,正五品,掌巡捕盗贼,提控禁夜,纠察诸博徒及屠宰牛马者,总判司事。其佐官有副都指挥使二员,为司之副长官,正六品,通判司事,分管内外,巡捕盗贼。指挥使一员,从
官名。清末民政部之职官。光绪三十二年 (1906),改巡警部丞设。位侍郎之下,正三品,左、右各一人。掌承政厅,任一部总汇之事。
即“录尚书事”。
即设科射策。汉朝选官考试的一种方法。其法,将试题书于简策,按难易分为甲、乙两科,或甲、乙、丙三科,列而置之,不使彰显。应试者任意取策,不得更换。主考者依其答案评定优劣。主要行于太学,岁试博士弟子;其次
官名。西周置。春秋战国及后代沿置。国君辅相称太傅、少傅,太子辅相多称太子太傅、太子少傅。汉朝太子少傅和诸侯王国亦省称傅,分别参见各条。魏晋诸王及侯国亦置。宋朝为亲王府官,虽有其名,然未尝除授。明朝初年