下资
见“资(1)”。
见“资(1)”。
1、较低级的官吏。《左传·哀公十五年》:“寡君使盖备使,吊君之下吏。”《淮南子·主术训》:“大臣专权,下吏持势,朋党周比以弄其上。”2、郡县长官的下属官吏。《汉书·陈咸传》:“下吏畏之,豪强执服,令行
公府诸曹之一。西汉始置,属丞相府,东汉改属太尉府。东汉太尉府有掾属二十四人,辞曹主辞讼事。
官署名。宋神宗熙宁三年(1070)置,属鸿胪寺,掌接待少数民族及外国来客。
女官名。唐,明皆置。属尚功局。掌锦綵、缣帛、丝枲;有赐用,则旬别案记。见《新唐书·百官二·宫官》、《明史·职官三·女官》。
官名。南朝及北魏、北齐置之。为皇帝左右侍卫之官,地位显要,在南朝宫廷政变中举足轻重。南朝梁时亦领兵出征。北魏时,以宗室任此职。北齐时为左右卫府直阁属官。北魏孝文帝太和十七年(493)定为从三品下,北齐
官署名。元置,掌大斡耳朵(帝后行帐、行宫)位下怯怜口诸务,并领资成库毡作,供内府陈设帐房帟幕车舆雨衣之用。其官有监卿八员,正三品;太监二员,从三品;少监二员,从四品;监丞二员,正五品;还有经历、知事、
即“御前忠佐军头引见司”。官署名。宋置,见“御前忠佐军头引见司”。
官类名。辛亥革命后,中央各部中办理一般行政事务的部员,称为普通部员。南京临时政府时期有参事、秘书长、秘书、佥事、主事、录事;北洋政府时期设参事(简任职)、秘书(荐任职)、佥事(荐任职)、主事(委任职)
官名。南朝置。除与内殿中监共掌皇帝衣食住行外,兼掌传达皇帝诏勅。品卑而亲近皇帝,幸臣常居此以弄权。参见“殿中监”。官名。南齐设置,见“殿中监”。
官名。北宋真宗咸平四年(1001),于益州、梓州、利州、夔州置,皆以知州兼任,职掌与钤辖略同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