东京宰相府右相
官名。辽朝设,为东京宰相府官员,次于左相。
官名。辽朝设,为东京宰相府官员,次于左相。
外城巡警总厅所属机构。原属外城工巡局,掌刑部及各衙门移交的工作人犯。巡警部成立后改归本厅,其职掌改为收养贫民和工作人犯,令其学习工艺,并管理各粥厂与济善堂,其性质属于京师地区的慈善事业机构而兼劳教场所
1、唐宋宰相处理政务的地方。《资治通鉴》唐天宝二年:“李林甫领吏部尚书,日在政府。”注:“政府,谓政事堂。”《宋史·欧阳修传》:“其在政府,与韩琦同心辅政。”2、指政权机关。如民国时的“国民政府”等。
官名。据《汉官》所载,汉代每陵有食监一人,秩六百石,监丞一人,秩三百石,中黄门八人,从官二人。
官名。明、清殿阁大学士之一。明洪武十五年 (1382) 始置,初为辅导太子,与华盖殿、文渊阁诸殿阁大学士秩皆正五品。永乐 (1403—1424) 时始以殿阁学士衔简入内阁参予机务。洪熙(1425)、宣
官名。唐高宗龙朔二年(662) 改左监门府为左监门卫而置,一员,正三品,德宗贞元二年(786) 置上将军以前为长官。掌宫城诸门禁卫及门籍; 行幸,则率属于衙门监守。宋朝置为环卫官,无定员,无职掌,多以
学官名。十六国后赵石勒置。《晋书·石季龙载记》: “初,石勒置大、小学博士,至是复置国子博士、助教。”
官名。战国始置,尊称太守,为一郡最高行政长官。秦汉沿置。后为郡守、太守、刺史的简称。详见各条。②官制用语。官吏试职称守。汉朝官吏有试守之制,期限一年,满岁转正,得食全俸,即为“真”。魏晋南北朝以低职署
即“丹杨尹”。官名。西汉元狩二年(公元前121年)改鄣郡为丹阳郡,治所在宛陵(今安徽省宣城),三国吴移治建业(今南京市),吴、东晋与南朝宋齐梁陈均建都于此,设丹阳尹以治之。陈丹阳尹中二千石,品第五。有
官署名。元朝置,秩从九品。设于世祖至元二十九年(1292)。掌岁办油十万斤以供内庖,隶大司农司供膳司。置提领、大使、副使各一员。
清代县衙内部分房之一,设经承以管理之。仅在大兴、宛平二县设置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