八八字典>历史百科>古代官职>

官名。辅佐官统称。战国时县丞省称丞,为县令副职。汉朝沿用为各官署长官副佐的统称。自中央至郡县均有丞。中央各官署有令、丞,长、丞; 郡有郡丞、县有县丞,其官秩自千石至三百石不等。魏晋南北朝诸卿、诸署令、太子詹事府、公主家令、郡县等官署亦多置,官品自六品至九品不等。隋、唐、五代中央及地方部分官署皆置。中央秘书省、殿中省、诸寺、诸监、东宫太子詹事府均有丞,为处理本官署日常事务之佐官。史称“丞掌判省事”、“丞掌判寺事”。尚书省之左、右丞亦属此类。中央诸寺监下各署、内侍省各局(或相当于署、局一级的监、陵、库等)、东宫诸率府及其下各署,地方县、关及公主邑司亦置,皆为本官府副长官。清朝中央机构各寺、监之属官亦称丞。明初沿旧制设中书省,于丞相、平章政事下设左、右丞,正二品。洪武十三年(1380)罢中书省,遂废。清制,大理寺设左右寺丞,满、汉军、汉各一人,正六品,掌核内外刑名,质成长官,参纠部谳。太常寺设寺丞,满、汉各二人,正六品,掌祭祀品式,遴补吏员。光禄寺所属太官、珍馐、良酝、掌醢四署设四署丞,满洲一人,从七品,佐署正掌署事。国子监丞一人,正七品,掌颁祝制,稽勤惰,核支销等。此外,鸿胪寺初设左、右寺丞,光禄寺初设寺丞,后均省。清末则为新设各部职官名。其内阁设丞一人,掌主阁务,综领众局。外务部承政厅设有左、右丞,民政部、度支部、学部、法部、农工商部、邮传部均设左、右丞,位列副大臣之下,掌机密文移,综领众务。


副职官员。汉朝从中央到地方的许多官员都有丞。如西汉时的奉常、郎中令、卫尉、太仆、典客、宗正、治粟内史、少府、水衡都尉等,东汉时的太常、光禄勋、卫尉、太仆、大鸿胪、宗正、大司农、少府、执金吾、大长秋、将作大匠等都有丞。地方上的郡守、县令也有丞。见《汉书·百官公卿表》、《后汉书·百官志》。其后,唐、宋两朝尚书省仆射之下有左、右丞。清朝末年内阁和各部长官之下设左右丞;公文中称各府同知为丞。

猜你喜欢

  • 停任

    官员降罚方式之一。即“勒停”,见该条。

  • 任官的民族限制

    官员任用限制之一。元代选任官员,内外长官例由蒙古贵族充任,副职则尽先用色目人,汉人只能充任中下级官员或属吏。有关兵籍等军机重务,汉人是不得与闻的。在中央最高军事机关枢密院中,不仅汉人不得充任长官,色目

  • 大理院民科第二庭

    审判机构名。清末置,由大理院民科主管,掌理不服各省高等审判厅判决的上诉案件。

  • 家长

    即一家之长,乃编户之户主。清朝之牌甲制度中,乾隆二十二年(1757)定,每户岁给门牌,牌上书家长姓名,生业,附注丁男名数,出注所往,入稽所来。

  • 内书堂

    明朝宫内教授宦官识字读书之所。宣德四年(1429)始设,选儒臣任教。命小内使入堂读书。明代宦官衙门司礼监的附属机关。明洪武年间,太祖严禁宦官识字。后设内官,典簿书,掌文籍,以通书算小内使为之。永乐时,

  • 水部员外郎

    官名。工部水部司次官。隋文帝开皇六年(586)始置,司本曹籍帐,侍郎缺则代理曹事。炀帝省,寻置承务郎,其职相同。唐高宗武德三年(620)复置,从六品上。高宗、玄宗时先后随本司改名司川员外郎、司水员外郎

  • 掌科

    官名。明指六科掌印者。洪武六年(1373)铸六科给事中印,推各种给事中年长者掌之。二十四年定各科都给事中一人,掌本科印。故名。

  • 郡西閤祭酒

    郡散吏名。晋置,为郡吏之长。《晋书·艺术·索紞传》,记紞为敦煌人,太守阴澹命为西閤祭酒,不就。参见“散吏”。

  • 閤门承旨

    官名。唐末五代置。百官从东西上閤门入殿庭,以其承传旨意。五代后晋高祖天福五年(940),令别定其名。

  • 官名。周朝置。掌管徒役的低级官吏。一说胥管理十名徒役为什长。《周礼·天官·冢宰》:“胥十有二人,徒有二十人。”贾公彦疏:“胥,有才智,为什长。徒,给使役。故一胥十徒也。”官府中的小吏。《周礼·天官序官