中书典校
参见“典校”。
参见“典校”。
官名。地方高级军政长官。隋朝置总管之州,分上中下三等。文帝以并、益、荆、扬四州皆置,各一员,视从二品。炀帝即位废。
官署名。元朝置。秩从三品,掌太子鞍辔弓矢等物,隶詹事院、储政院。世祖至元二十年(1283)置。三十一年,改宫正司。成宗大德十一年(1307)复为府正司。武宗至大四年(1311)罢。仁宗延祐四年(131
官名统称。即宋朝内侍省左班副都知与内侍省右班副都知。
官名。元至元七年(公元1270年)置,员额二人,后增至三十三人,掌奏事给使差遣之役。
汉朝将军名号。武帝时有因杅将军公孙敖, 曾奉命筑塞外受降城。 因杅, 匈奴地名, 因所征以命将军。杂号将军名,西汉置,掌征伐。《汉书·匈奴传上》:“是岁,汉使贰师将军西伐大宛,而令因杅将军筑受降城。”
官名,也写作“廱太祝令”,西汉置,雍县五畤祭祀时掌迎送神、读祭文等。见《汉书·百官公卿表上·奉常》,参看“雍畤”条。
官署名。清朝刑部所属办事机构。无额定职官,由刑部尚书酌委郎中、员外郎、主事数员在本处办事。凡遇国家庆典,皇帝颁布赦令,则由本处汇总各省及现审案件,核议应否减免,送江苏清吏司查核具奏。光绪三十二年(19
官署名。北齐置,掌诸营建土木工程。设将作大匠为长官,有丞四员,又置功曹、主簿、录事等属吏。若有营作,设将、副将、长史、司马等官,辖诸军主、军副,幢主、幢副等。隋初沿置,丞、主簿、录事各置二员,领左、右
官名。北魏置,南部尚书属官,主管部内文书往来,用文学之士。《魏书·刘藻传》: “藻涉猎群籍,美谈笑,善与人交”,“擢拜南部主书,号为称职。”孝文帝太和(477—499)改制时废。
官署名。宋朝牧养机构之一。太祖开宝二年(969)始置,掌牧养骆驼,以供内外负载之用。设监官二人,以三班使臣及内侍充任。神宗元丰(1078—1085)改制后,隶太仆寺。官署名。宋置,属太仆寺,掌牧养骆驼