中校署丞
官名。即中校丞。
官名。即中校丞。
爵名,唐置。唐朝爵分九等,其名称是:一等称王,食邑万户,正一品;二等称嗣王、郡王,食邑五千户,从一品;三等称国公,食邑三千户,从一品;四等称开国郡公,食邑二千户,正二品;五等称开国县公,食邑一千五百户
官名。清末各省劝业长官。光绪三十三年(1907)改革地方官制,始置。每省一人,正四品,简任。任期三年,归督抚节制并由农工商部、邮传部考查。掌全省农工商矿及各项交通事务(大员特办者除外)。设公所为衙署。
西藏地方政府主管行政事务之官员议事的地方。参看“噶布伦”条。
官名。西魏、北周天官府太医下大夫疡医上士属官,正一命。
州吏名。北齐司州置,地位在部郡从事之下,职掌则同。参见“部郡从事”。
官署名。明朝永乐(1403—1424)年间上林苑监十属署之一。其置废、设官同“典察左署”,见该条。
官名。北洋政府设置,节制两省以上,其性质与巡阅使相似。民国十二年(公元1923年)五月十一日曾特派冯玉祥为西北边防督办。依照同年七月十四日公布的《西北边防督办公署组织暂行条例》的规定, 西北边防督办直
元新附军之一种。又称手记军、涅手军。原为南宋之军,其军士在手背上刺墨,以便于识别,而防其逃亡。归附元朝后,改编为手号军。其后手号军军士死,由子弟嗣继,不再刺墨。
官名。隋炀帝始置,员十人。唐沿置八员,从九品下,为太医署属官,掌疗疾、番直莅坊。宋初不置,神宗元丰(1078—1085)改制复置,隶太医局。南宋亡遂废。
宋朝陪都西京(今河南洛阳)、南京(今河南商丘)、北京(今河北大名)长官的合称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