中校署令
官名。即中校令。
官名,即中校令,秦汉皆置,掌帅工徒治宫室。《汉书·百官公卿表上》:“将作少府,秦官,掌治宫室,有两丞、左右中候。景帝中六年更名将作大匠。属官有石库、东园主章、左右前后中校七令丞……成帝三年省中候及左右前后中校五丞。”《通典·职官·将作监》:“中校署令,秦汉有,自后无。大唐置令、丞各一人,掌舟车、杂兵仗、厩牧。”宋以后省,其职事并归尚书工部和水部。
官名。即中校令。
官名,即中校令,秦汉皆置,掌帅工徒治宫室。《汉书·百官公卿表上》:“将作少府,秦官,掌治宫室,有两丞、左右中候。景帝中六年更名将作大匠。属官有石库、东园主章、左右前后中校七令丞……成帝三年省中候及左右前后中校五丞。”《通典·职官·将作监》:“中校署令,秦汉有,自后无。大唐置令、丞各一人,掌舟车、杂兵仗、厩牧。”宋以后省,其职事并归尚书工部和水部。
官署名。清光绪二十七年(1902)设。掌京城警备、司法、公安及办理交涉事宜。辖文案、营务、发审三处及协巡局六、巡捕处六十二。置专职大臣一人,兼职大臣四人,以及提调、总办、会办、巡捕等官。二十八年撤销。
宋朝经略司干办公事简称。
官署名。汉朝郡国所置工官之一。据《汉书·地理志》,南郡置有此官。颜师古注:“主教放弩也”。疑此说误,似为专门制造弩器之工官。官名,汉置,掌教弩射。《汉书·地理志》:“南郡……有发弩官。”注:“师古曰:
官名。清朝乐部和声署之属官。乾隆七年(1742) 设,三十人。其中本署八人,礼部笔帖式兼充二人,内务府赞礼郎兼充六人,笔帖式及司员兼充十二人,鸿胪寺鸣赞官兼充二人。分掌殿廷朝会乐律及舞仪之事。
官名。元至元十一年(公元1274年)置生料野物库,隶尚食局,二十年(公元1283年)拟内藏库例,改为大都生料库,隶尚食局,定秩为从五品。设提点二人为主官,下设大使二人,副使三人。
宋朝户部右曹郎中、员外郎通称。
太平天国京试典试官。其副职为文衡副总裁与文衡又副总裁。
明朝外官考核制度。初无定制。洪武六年(1373)命御史及按察司察举有司官有无过犯,奏报黜陟,为考察之始。弘治(1488—1505)时始定,外官三年一朝觐,定以辰、戌、丑、未之岁,同时进行考核,以定升黜
官名。见“昭玄寺”。
见“八番顺元等处宣慰司都元帅府”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