八八字典>历史百科>古代官职>乡议事会

乡议事会

乡自治组织的议决机关。清光绪三十四年(公元1908年)十二月二十七日公布《城镇乡地方自治章程》,其中规定,乡指人口不满五万的村庄屯集地方,与城镇同为乡以下的行政区划。北洋政府沿置,其区域各以原来的境界为准。自治事权主要为办理本地方的教育、卫生、道路、工程、农业、商务、慈善及公共营业。议事会为自治组织的议决机关,由选民直接选出的议员组成,其员额,人口不满二千五百人的六人,四万以上的十八人,任期一般为两年,大多数规定每年改选半数;首届由抽签决定分批,第一批改选的半数,其任期实际上只为一年。议事会设议长、副议长各一人,由议员互选。议事会的议决事项如下:一、本地方自治范围内应兴应革事项;二、自治规约;三、自治经费;四、预算、决算;五、选举争执;六、自治职员的惩戒。乡与城、镇的自治组织以县知事为监督。民国三年(公元1914年)袁世凯下令停办各级地方自治后,乡与城、镇议事会一起废止。

猜你喜欢

  • 省参议会

    省民意机关。国民党政府在设省参议会之前,先有省临时参议会,民国二十七年(公元1938年)九月二十六日国民政府公布《省临时参议会组织条例》,次年在一些省份陆续成立。民国三十三年(公元1944年)十二月五

  • 批答

    官文书名。宋朝执政官以上有章奏请,皇帝降“批答”答复,以示厚遇; 执政以下官则降诏答复。

  • 步卒

    春秋时隶属于战车的战斗步兵。省称为卒,亦称作徒。其时实行军赋制度,军队是以井田制的地方组织建制编组起来的。出军时,一个大夫要出战车百乘,并配备好战车上的人员,军官就是大夫的家族和依附于他的甲士,步卒即

  • 中都曹

    官署名,东汉置,掌捕盗贼。清朝梁章钜《称谓录·兵部·中都曹》:“《叩钵斋官职考》:东汉尚书五曹外增设一官,名中都曹,主盗贼,或云督捕侍郎之职。”

  • 同判武备寺

    官名。元置,秩从三品,员额六人,为武备寺的副长官。

  • 内郡

    亦称内郡国。汉朝版图内缘边诸郡以外的郡国,与缘边诸郡即外郡相对而言。内郡和边郡所实行的政策有所不同。如成帝时,内郡举方正,北边二十二郡则举勇敢士。

  • 右督

    右都督的省称。《三国志·吴书·朱然传》:“(孙)权与蜀克期大举,权自向新城,(朱)然与全琮各受斧钺,为左、右督。”都督,统军大将。《三国志·吴书·孙权传》:“瑜、普为左、右督,各领万人,与备俱进,遇于

  • 副史

    见“都史”。

  • 内使监

    官署名。明太祖吴元年 (元至正二十七年,1367) 置内史监,掌宫内之事,为宦官衙门。后改置内使监、御用监。内使监设令一人,正三品,丞二人,从三品,奉御,正六品,典簿,正七品。洪武二年 (1369)

  • 郡尉

    官名。省称“尉”。秦始皇统一天下后分天下为三十六郡,郡置守、尉、监。郡尉协助郡守典武职甲卒,为郡守主要佐官,秩比千石,有丞。汉因之,景帝中二年 (前148) 更名都尉。参见“都尉”。隋朝为诸郡属官,位