书记员
县职员名。北洋政府设于县知事和承审员之下,佐理文书、记录等事务。
县职员名。北洋政府设于县知事和承审员之下,佐理文书、记录等事务。
① 官署名。(1)西魏、北周秋官府置,掌刑罚,处治犯罪,并参预撰定刑律。长官为中大夫,置二员; 有上士二员,统中士、下士若干。(2) 即尚书省刑部头司,唐玄宗天宝十一载 (752) 改,肃宗至德二载
官名。金置,见“府州长贰兼提控漕河事”。
官名。北洋政府时期税务处各股的属员,地位在帮股长之下。见“税务处”。
官名。西魏,北周冬官府司织下大夫织枲中士佐官,正一命。
北洋政府总统府军事处的属官。见“总统府军事处”。
官名。北齐置。为左、右卫府直卫属官,负责舆驾出入的侍卫。从七品。
公府诸曹之一,见“公府中直兵曹”。
官名。明朝掌管南京留守防护之事的官员。景泰三年(1452)始置,一人,以侯、伯、都督充任,领南京五军都督府之事,其治所设于中军都督府。
官名,汉置,属射声校尉,俸千石,掌领宿卫兵。参看“射声校尉”条。
官名。清朝太仆寺之属官。额设四人,正五品,于护军校内补授。协两翼总管综治马政。光绪三十二年(1906)裁。参见“马厂总管”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