五军断事官
明太祖初于大都督府中置断事官,从五品,掌理断军中刑狱。洪武十三年 (1380) 改置中、左、右、前、后五军都督府,乃以中军都督府断事官为五军断事官。十七年,改五军各设左、右断事二人,从九品,二十三年升正五品,又分设五司,分理各军府刑名。建文 (1399—1402) 中革断事及五司官。
明太祖初于大都督府中置断事官,从五品,掌理断军中刑狱。洪武十三年 (1380) 改置中、左、右、前、后五军都督府,乃以中军都督府断事官为五军断事官。十七年,改五军各设左、右断事二人,从九品,二十三年升正五品,又分设五司,分理各军府刑名。建文 (1399—1402) 中革断事及五司官。
官名。北魏置。孝文帝太和十七年(493)定为五品上。武官名。北魏设置,用以褒赏勋庸,秩从五品上。
官名。南诏官,与爽酋、弥勤掌赋税。
官名,三国吴置,掌辅政,督中外诸军事。《三国志·吴书·孙峻传》:“权临薨,受遗辅政,领武卫将军,故典宿卫,封都乡侯。既诛诸葛恪,迁丞相大将军,督中外诸军事,假节,进封富春侯。”
1、国都。《管子·八观》:“入国邑,视宫、观车马衣服,而侈俭之国可知也。”2、泛指诸侯王及公主的封国。诸侯王的封地称国,公主的封地称邑。《后汉书·百官五·县》:“凡县,主蛮夷曰道,公主所食汤沐曰邑。”
官名。西魏恭帝三年(556)置,北周沿置。冬官府匠师中大夫属官,佐匠师中大夫、小匠师下大夫掌本司事务。北周武帝建德二年(573),省六府诸司中大夫,以下大夫为长官,遂成为匠师司次官。宣帝即位,复置中大
官名。为外城工巡局长官,员额二人。见“外城工巡局”。
唐、宋“御史中丞”别称。
官名。晋始置,掌祭祀之事。南朝宋齐梁陈及北魏、北齐沿置。
西周时期受赏册封命的臣子向周天子称颂答谢的礼仪程式。 《鼎铭》: “史留受王命书”,“锡”,“拜稽首敢对扬天子丕显鲁休”。
官署名。《张纳碑》: 巴郡有比曹掾、史各一人。汉朝谓检阅户口、垦田为案比。比曹当即案验户籍之机关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