官制用语。即以玉玺加封的文书。
官署名。民国置,为中央行政官署之一;掌理司法审判、司法行政、官吏惩戒、行政审判、监狱及保护等事。设总长一人,综理部务;次长一人,辅佐总长处理事务。所属有总务厅,及刑事,民事、监狱三司。国民政府成立后,
官署名。南宋初年置。属工部,掌兵器制造。设监造等员。官署名。南宋初年置,亦称御前军器所,隶工部,掌制造兵器。
官名。西魏恭帝三年(556)置,北周沿置。春官府大司乐中大夫属官,正二命。北周武帝保定四年(564),改大司乐为乐部,遂改称“乐部中士”。职掌参见“大司乐中大夫”。
职役名。仵作之名,唐末五代时已出现, 亦作仵作行人。宋人郑克《折狱龟鉴》卷二《释冤下》“府从事发”条引《玉堂闲话》已提到仵作行人,系指代人验尸送葬为业之人。在宋代,仵作
官名,西汉置,属乐府,掌管乐人。《汉书·东方朔传》:“时有幸倡郭舍人……上令倡监榜舍人,舍人不胜痛。”
官名,东汉末年刘备置,掌领镇守或征伐。《三国志·蜀书·费诗传》:“先主攻绵竹时,诗先举城降。成都既定,先主领益州牧,以诗为督军从事,出为牂牁太守,还为州前部司马。”
匈奴官号。《后汉书·南匈奴列传》:“其余日逐、且渠、当户诸官号,各以权力优劣、部众多少为高下次第焉。”匈奴王号名。《后汉书·窦融列传》:“温犊须、日逐、温吾、夫渠王柳鞮等八十一部率众降者,前后二十余万
官名,秦汉皆置于有矿山的郡县,掌采矿;下设属吏,地位与县令相当。参看《汉书·地理志》。官名。战国时秦置,见《睡虎地秦墓竹简·秦律杂抄》。采山是管理铁矿生产的机构。设于有矿产的县,似应直属于朝廷。采山的
官署名。金朝置,属尚书省。主管兵、刑、工三部法律事宜。设司正二员掌披详法状,秩正八品; 检法二十二员掌检断各司取法文字,秩从八品。兴定二年(1218)曾增设知法、掌法等职,四年罢。官署名。金代于工部设