京师二十二仓
官仓名。元置,属户部,秩正五品。其中万斯北、万斯南、千斯、永平、永济、惟亿、既盈、大有、屡丰、积贮十仓,每仓各置监支纳一人,正七品;大使二人,从七品;副使二人,正八品。丰穰、广济、广衍、大积、既积、盈衍、相因、顺济八仓每仓各置监支纳一员,正七品;大使一人,从七品;副使二人,正八品。通济、广贮、丰润、丰实四仓,每仓各置监支纳一人,正七品;大使一人,从七品;副使一人,正八品。
官仓名。元置,属户部,秩正五品。其中万斯北、万斯南、千斯、永平、永济、惟亿、既盈、大有、屡丰、积贮十仓,每仓各置监支纳一人,正七品;大使二人,从七品;副使二人,正八品。丰穰、广济、广衍、大积、既积、盈衍、相因、顺济八仓每仓各置监支纳一员,正七品;大使一人,从七品;副使二人,正八品。通济、广贮、丰润、丰实四仓,每仓各置监支纳一人,正七品;大使一人,从七品;副使一人,正八品。
州市令的属员。唐制上、中、下州均置市佐与市史,无品,属于外职掌,佐市令分行检察。
官署司。清末地方各省所属之办事机构。掌主邦交。光绪三十三年 (1907) 始置于奉天、吉林二省,设交涉使为主官,下设佥事、科员及一、二等译官协助办事。附设交涉公所,办理公众交涉事务。宣统二年 (191
上林中十池监,即上林十池监,详“上林十池监”条。
专差御史名。清雍正间置,员额一人。后省。
官名。北洋政府于高等审判分庭内配置检察官一人,称为分庭检察官,执行检察事务,不另设分庭。
官名。西汉置,属执金吾,为式道中候副职。东汉省。官名,西汉置,属执金吾,为式道中候之副,车驾出,掌佐式道中候在前清道,还,持麾至宫门,宫门乃开。参看“式道候”条。
官署名。明永乐(1403—1424)中所置北京行在六部之一。参见“行在六部”。
官名。清朝八旗步军营之军官。初名“步军总尉”,乾隆十九年(1754)改是称。左、右翼各一人,正三品。掌率八旗步军以供守卫巡警。
即“山东统军司”。
官名。南朝梁置,武帝天监七年(508)定为施于境外的武职二十四班中的第十八班,拟于武臣将军等四号将军,大通三年(529)定制后,仍拟武臣将军等号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