京师内外城地方检察厅
官署名。清末京师检察机构之一。光绪三十三年 (1907) 设,附于京师内外城地审厅内。掌京地审厅管辖案件的检察事宜。置检察长一人,检察五人,并典簿、主簿、录事等。
官署名。清末京师检察机构之一。光绪三十三年 (1907) 设,附于京师内外城地审厅内。掌京地审厅管辖案件的检察事宜。置检察长一人,检察五人,并典簿、主簿、录事等。
官名,辽国置,属北面官,为北院都统军使司官员,掌北院从军之政令。其佐官有北院副统军使、北院统军都监。见《辽史·百官志一》,参看“北院”条。官名。辽置,见“北院都统军司”。
大乐丞又名大予乐丞,助大乐令掌伎乐,为令的副二长官。参看“大乐令”条。
即“郭什哈辖”。
文书名。也称“敕谕”,属“敕”之一种。是皇帝专用的命令文书之一。唐朝有论事敕书。宋朝皇帝赐少卿监、中散大夫、防御史等以下官员,均用敕书。明朝皇帝对臣工有所训示时所用敕书称敕谕。清朝使用范围较广,主要用
因年老请求退职。《左传·襄公七年》: “晋韩献子告老。”官员因年老求休致。始见于春秋时,《左传·襄公七年》有“晋献子告老”的记载。参见“致仕”。
官名。①太子属官。春秋时楚,战国秦、韩等国皆置。掌诸侯卿大夫庶子的教育管理。《新序·杂事二》:“楚庄王莅位三年不治”,“中庶子闻之,跪而泣曰”。《战国策·燕策三》:“(荆轲)厚遗秦王宠臣中庶子蒙嘉”。
官名。辽朝置。北面官。南大王院官员,在知南院大王事下。
官名。即太监。西周、春秋战国置。宫内侍御之臣。《韩非子·外储说右上》: “因令奄将宫人之美妾二十人并遗季。”陈奇献注: “奄,奄官。”《周礼·天官 ·序官》: “酒人,奄十人。”郑玄注: “奄,精气闭
清制,军机大臣每天面见皇帝“承旨”,退出后根据皇帝的意见和要求拟写谕旨 (乾隆以后一般谕旨由军机章京拟),交给章京缮写好,然后进呈皇帝审定,称为“述旨”。
宋朝乡兵组织与乡村基层组织。神宗时行保甲法,以十户为一保,五十户为一大保,五百户为一都保,分别设保长、大保长、都保正和副保正,每户两丁以上,一丁选充保丁。后改为五户一保,二十五户一大保,二百五十户一都