清代河道总督的副职。见“河道总督”。
见“御仗五职”。
官名。明朝侍仪司下置,正九品,掌殿庭仪礼之事。后革。
官署名。清朝管理东陵陵寝三衙门之一。设于河北遵化地方。包括昭西陵、孝陵、孝东陵、景陵、裕陵、定陵、定东陵及惠陵等八处,设掌关防郎中一人,郎中五人,员外郎十六人及读祝官、赞礼官、笔帖式等员。掌东陵之判署
官名。北魏末置。统率前军。《魏书·出帝平阳王纪》: “以斛斯椿为前军大都督,寻诏椿镇镇虎牢。”
官署名。金朝置,属少府监。掌图画缕金匠。设令、丞领署事,秩从六品、从七品。曾设直长一职,正八品,章宗明昌三年(1192)罢。明昌七年,图画署并入祗应司。官署名,金朝置。掌图画缕金匠。其长官称令,从六品
官名。清朝内务府奉宸苑所属南苑长官。掌征南苑地赋,并治园庭事务。顺治十六年(1659)设,额定一人,正五品。初隶采捕衙门,康熙十六年(1677)改隶都虞司,二十三年始隶奉宸苑。
官名。周朝置。掌管世族名籍。《韩非子·亡徵》: “私门之官用,马府之世〔绌〕。”陈奇猷注:“此文马府者,当为掌典册之官。上句既言‘私门之官用’,此句当系谓已入名册之人不用为官也。如此则马府所掌当为人事
官名。三国魏置,为杂号将军,洪饴孙《三国职官表》作五品。后罢。南朝梁武帝普通六年(525)复置,为十忠将军之一,定为武职三十四班中的十六班。陈改为拟六品,比秩千石。杂号将军名,东汉置,凡将军皆掌征伐。
官署名。清末陆军部所属机构。光绪三十二年 (1906) 设。掌规划军事、考订本部及军队学堂、局、厂章制,研究访查、详议决议等事宜。设左、右参议各一人,咨议官、检查官无定员,录事十二人,承发官一人。宣统