官名。宋少府监所属有文绣院,金改为文绣署。令,从六品,丞,从七品。掌绣造皇帝与妃嫔等服饰以及烛笼照道花卉。下有直长,正八品;绣工一人,都绣头一人,副绣头四人,领刺绣女工四百九十六人。
见“指省”。
见“福元营缮所”。
官名。明清户科之主官。掌科事。明洪武二十四年 (1391) 设一人,秩正八品。建文(1399—1402) 中改为正七品。清顺治十八年 (1661)沿设,满、汉各一人。康熙四年 (1665) 裁。
①官署名。十六国前秦置。《晋书·苻坚载记上》: “课后宫,置典学,立内司,以授于掖庭,选阉人及女隶有聪识者署博士以授经。”②官名。北魏置。为后宫女职之首,主宫内事,位视尚书令、仆。亦作宫内司或宫大内司
官名。太平天国设置,即兽医,为天朝典官,员额一人,官阶为职同监军。
贡举科目名。唐朝始设,为诸科之一。北宋因之。太祖开宝七年(974),令《毛诗》、《尚书》、《周易》三经学究并为一科。太宗雍熙二年(985),复分为三科。真宗景德二年(1005)定制,《尚书》、《周易》
官名。北魏置。《魏书·官氏志》: “(孝文帝太和十五年-477)又置司空、主客、太仓、库部、都牧、太乐、虞曹、官舆、复育少卿官。”太和十七年定为三品上,太和二十三年复次职令未载。
明清印信之一。形制长方,阔边朱文。明洪武(1368—1398)年间创制。朱元璋为防止群臣予印空白证明,改用半印,以便拚合验对。取“关防严密”之意,故名。清朝部分官员用印,而临时性机构或办理财经、工程事
官名。管理道教事务之道官。五代后周始设,掌理道人词讼等事。宋因设道录院。金朝设于各路,掌领一路之道人。元朝亦设于路,为道录司之长官,下设书吏、公使人等。掌理所属道人,如有道士与百姓发生词讼,则与地方官