八八字典>历史百科>古代官职>全国烟酒事务署

全国烟酒事务署

官署名。北洋政府原在财政部设置全国烟酒公卖局,管理全国烟酒公卖事务。民国四年(公元1915年)十二月,财政部呈请改设全国烟酒事务署。次年一月十五日公布《全国烟酒事务署暂行编制章程》•规定其职权为管理全国烟酒公卖及税捐事宜。设督办、坐办各一人,秘书二人,署内分置五科:第一科,掌办总务;第二至第五科分掌各省烟酒公卖和捐税事务。五科共设科长五人,科员十六人。民国六年(公元1917年)七月二十五日,财政部因专署办事隔阂,虚糜经费,呈准裁撤,仍在部内设专卖局办理。民国八年(公元1919年)一月十日,财政部又以事务繁重,呈准复置全国烟酒事务署。次年二月十九日公布《全国烟酒事务署官制》,全国烟酒事务署改由国务总理直辖,管理全国烟酒一切财务行政事宜。设督办一人,署长一人,参事二人,厅长二人,秘书四人,佥事八人,主事十六人,技正二人,技士六人。第一厅分设两科,掌办总务;第二厅分设两科,掌办稽核、财务;各省区原设烟酒公卖局一律改为烟酒事务局,依照民国九年(公元1920年)三月二十二日公布的《全国烟酒事务署各省事务局职掌规则》,各省烟酒事务局各设局长一人,重要的局可增设副局长一人,局内分科办事。省局以下,并得设事务分局与稽核处。另外,卷烟税务总局直辖于全国烟酒事务署。依照民国十四年(公元1925年)五月十八日公布的《卷烟税务总局暂行章程》,卷烟税务总局设总办一人,总局内分设总务、会计、税务、稽查四科,共设科长四人,科员二十人。

猜你喜欢

  • 禁印

    禁室之印。战国秦设禁室,用以收藏法令副本,密封以禁印。《商君书·定分》: “为法令于禁室,有铤钥,为禁而以封之,内藏法令一副禁室中,封以禁印,有擅发禁室印,及入禁室视禁法令,及剟一字以上,罪皆死不赦。

  • 天柱大将军

    官名。北魏孝庄帝永安二年 (529)特置,以授实际控制朝政的尔朱荣,位在三师及柱国大将军上,为皇帝之下的最高官职。后曾授权臣尔朱兆和高欢,但皆固辞,尔朱兆未拜,高欢除后即解。

  • 四门馆

    国立学校名。唐朝国子监置,设博士、助教、直讲,掌教七品以上及侯、伯、子、男之子为生者、庶人子为俊士生者,另有典学等属员; 通四经业成,上于尚书省吏部,试登第者,加阶放选。

  • 建康令丞

    官名。三国吴、东晋与南朝宋齐梁陈均以建康为京县,以建康令及丞为正副主官,属丹阳尹。《隋书·百官志》谓陈建康令秩千石,第七品。

  • 利国监

    官署名。宋朝设此官署,掌管冶铁。原为徐州的秋邱冶铁处,宋代升为利国监。在今江苏铜山县东北。见《太平寰宇记·徐州》。

  • 固山王

    见“和硕贝勒”。

  • 总统府第六局

    国民党政府总统府的内部机构。掌理本府庶务出纳、来宾登记、交际、交通、卫生、医药等事项。置中将或简任局长一人,少将或简任副局长一人,上校或荐任科长七人,科员十五至三十七人,书记官十至十五人,事务员十五至

  • 哈的大师

    见“哈的”。

  • 陆军部

    官署名。清末新设的中央机构之一,系管理陆军军政之总机构。光绪三十二年 (1906),改兵部设,并将练兵处、太仆寺并入。掌全国陆军行政事宜,统辖京外陆军及旗、绿各营,稽颁营制饷章,审办一切关系陆军的重大

  • 少傅

    官名。①与少师、少保并称三少或三孤,居少师下、少保上。相传西周已置,辅助太师、太傅、太保辅弼君王。《尚书·周官》: “少师、少傅、少保,曰三孤。”后不置。北周复置三孤官,与三公 (太师、太傅、太保)