公用钱
宋朝俸禄制度之一。外任官员于本俸外,依等级每月另给钱若干; 京师诸官依等级,或月给、或年给钱。称为公用钱。
宋朝俸禄制度之一。外任官员于本俸外,依等级每月另给钱若干; 京师诸官依等级,或月给、或年给钱。称为公用钱。
宋朝宫观官俗称。
官署名。金朝属少府监。掌制作皇宫、陵庙、省、台、部内所用诸物。设令、丞、直长诸官,秩从六品、从七品、从八品。辖有裁造匠六人,针工妇人三十七人。章宗明昌三年(1192)置直长职。官署名,金朝置。掌造龙凤
官名,汉置,为大将军府属官。大将军府分曹办公,曹之长官为掾史,掾为正,史为副。《汉书·萧望之传》:“望之既至前,说光曰:‘……今士见者皆先露索挟持,恐非周公相成王躬吐握之礼,致白屋之意。’于是光独不除
官名。即虞部郎中,唐玄宗天宝十一载(752)改,肃宗至德二载(757)复名虞部郎中。官名。唐天宝十一载(公元752年)改虞部郎中为司虞郎中,虞部员外郎为司虞员外郎。至德二载(公元757年)复旧。
见“作坊使”。
即“西南面招讨司”。
渤海国十卫之一,置大将军一人、将军一人。
官名。元朝管理佛教事务之僧官。设于各路僧录司,位僧录之下。掌理僧尼词讼。武宗至大四年(1311)二月,仁宗登极,下令废。僧官名。元置,见“路僧录”。
宣徽北院使省称。
官名。北齐置。见“司羊署”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