官名。东晋成帝咸康(335—342)中江州置,居僚属之首,高于别驾从事史。南朝宋罢。州上佐名。晋成帝咸康中江州置,位居州吏之首,而别驾从事如故。此为晋代江州特制,至南朝宋即不置。
官名。晋代设置,见“板行参军”。
官署名。中国矿业警察创建于民国四年(公元1915年),初时称矿厂警察,旋改称矿业警察。依照民国七年(公元1918年)四月九日北洋政府公布的《矿业警察条例》规定,设置矿业警察的目的是维护矿区秩序及安全,
官署名。三国魏临时设置的留守后方之尚书台。《资治通鉴·魏文帝黄初六年(225)》:“诏以陈群为镇军大将军,随车驾董督众军,录行尚书事; 司马懿为抚军大将军,留许昌,督后台文书。”胡三省注:“行尚书,谓
官名。西魏恭帝三年(556)置,北周沿置。可省称为小司门。地官府司门司次官,佐司门下大夫掌边境关门、城门及宫门的启闭,并发放过所(通行凭证)。正三命。隋文帝开皇元年(581)罢。官名。见“司门下大夫”
①同“官史”。战国秦国称在官府掌理文书记录的小吏。《睡虎地秦墓竹简·置吏律》: “啬夫之送见它官者,不得除其故官佐、吏以之新官。”②担任国家公职人员的统称。在三国以前,官和吏无严格区分,故为官员的泛称
官名,汉置,为左冯翊之副,佐左冯翊掌治京师及近郊。见《汉书·百官公卿表》、《后汉书·百官志》,参看“左冯翊”条。
(508) 定为武职二十四班中的十五班。陈沿置,与智武、仁武、勇武、严武等合称五武将军,拟四品,比秩中二千石。金朝置为武散官,从五品上。元朝因之,从四品,宣授。明朝为从四品武官加授之散阶称号。
官名。辽北面官。掌六院部族军民之政。会同元年(938)改称南院大王。
官署名。管理道教事务机构。元朝始设于各州,掌理道人词讼。凡遇道士与百姓发生词讼,则与地方官府共同处理。长官为道正。洪武十五年(1382)亦置于各州,掌钤束一州之道人。长官仍为道正。清沿明制未改。官署名