典礼司
官署名。明太祖洪武六年 (1373) 于内廷之中置内正司,旋改称典礼司,设司正一人,正七品,司副一人,从七品,以宦官为之,专纠宦官礼仪有失及妄为不法者。不久又改称典礼纪察司,升司正正六品,司副从六品。
官署名。民国三年(公元1914年)分民治司部分职掌设置,掌下列事项:一、礼制、乐制;二、祀典行政;三、祠庙;四、宗教。
官署名。明太祖洪武六年 (1373) 于内廷之中置内正司,旋改称典礼司,设司正一人,正七品,司副一人,从七品,以宦官为之,专纠宦官礼仪有失及妄为不法者。不久又改称典礼纪察司,升司正正六品,司副从六品。
官署名。民国三年(公元1914年)分民治司部分职掌设置,掌下列事项:一、礼制、乐制;二、祀典行政;三、祠庙;四、宗教。
官署名。北洋政府财政部有库藏司,国民党政府改置国库司,民国二十九年(公元1940年)改司为署,国库署以署长为主官,其主要职掌是执行民国二十八年(公元1939年)十月起施行的《公库法》,完成全国各地的“
官名。唐高宗显庆五年(660) 改左府将军置,龙朔二年(662) 改左奉宸卫将军,后定名为“左千牛卫将军”。
官名。国民党政府设置,为考试院的副官长。见“考试院”。
官署名。民国时,各省的土地行政机关,掌管公有土地、土地测量、土地登记、保管土地册籍、估计地价等。其长官为局长,总理全局事务;下设秘书、科长、科员、技正、技士等。
官署名。晋置此官署,其长官称都官郎,掌管军事刑狱等。见《晋书·职官》,参看“都官”条。
官署名。元朝置,掌兑换钞币。全称行用交钞库,亦称交钞库、钞库。世祖中统元年(1260),始立中都行用库,秩从七品。后诸路及部分府州亦置。至元二十四年(1287),改置大都光熙、文明、顺承三库。二十六年
官署名,清朝西藏的铸钱机关,掌铸钱。见《清会典事例·理藩院·西藏钱制》。
官名。清朝太医院之副长官。详“太医院院判”。
官署名。唐高宗龙朔二年(662)陪都洛阳增置,初有国子学、太学、四门、书学、算学,玄宗天宝九载(750 )置广文,宪宗元和(806—820)初置律学,学官、学生分为京师、东都两地教授。
爵位名。太平天国前期诸王之一。豫王胡以晄初为丞相,后升护国侯,改封护天侯,又升豫王,称千岁,官阶为四等,辅佐天王处理军政诸务。系衔为露师豫王,对外行文则冠以“真天命太平天国”七字。其办事机关称豫王府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