八八字典>历史百科>古代官职>内务部

内务部

官署名,民国初置,直属大总统,国民政府改称内政部,属行政院。参看“内政部”。


官署名。清末置民政部,南京临时政府改置为内务部,管理警察、卫生、宗教、礼俗、户口、田土、水利工程、善举公益及行政事务,监督所辖各官署及地方官。以总长、次长为正副长官,下设参事、秘书长。部内除由秘书长主管的承政厅之外,分设民治、警务、礼教、土木、疆理、卫生六局,各局除局长外,有科长、科员各职。部的直辖单位有旗产调查处、禁烟公所,以及居于首都地位的南京府。北洋政府沿设,管理地方行政和选举、救济、户口、土地、警察、出版、宗教、卫生等行政。设总长、次长、参事,部内除总务厅外,民国元年(公元1912年)设民政、职方、警政、土木、礼俗、卫生六司,次年设民治、警政、职方、考绩四司,民国三年(公元1914年)又增置典礼司,各司设司长一人,下设佥事、主事,并有技正四人、技士十人。部的直辖机关有:筹备国会事务局等;赈务处等;河务局等;护军管理处;警师警察厅:红十字会。国民党政府改为“内政部”,参见该条。

猜你喜欢

  • 监门府

    官署名。隋置,掌宫殿门禁及守卫等事。置将军、郎将、校尉、直长、长史、司马、录事等。见《隋书·百官下·左右监门府》。唐沿隋制,监门府置大将军、将军、中郎将等;龙朔二年改称“左右监门卫”。见《旧唐书·职官

  • 琉球官学

    学校名。清朝培养琉球留学生之机构,康熙二十三年(1684)琉球陪臣子弟四人赴京受业,均准入国子监就读,始称官学。其后,二十七年、雍正二年(1724)、乾隆二十五年(1760)、嘉庆十年(1805)、道

  • 请旨

    清朝吏部之铨选制度。乃官缺补授方法之一。指官缺不入月选,由军机处等衙门请旨而授官之例。运使皆请授,道府亦有请授者。凡请授,由军机处奏请,以俸深道十人、知府十人进单请旨特授; 由吏部奏请,则以在部候补之

  • 五侯九伯

    官名合称。五侯指公、侯、伯、子、男五等诸侯,九伯指九州之方伯。五侯九伯是泛指五等诸侯和九州方伯。《汉书·诸侯王表第二序》:“太公于齐,亦五侯九伯之地。”注:“臣瓒曰:《礼记·王制》云:五国以为属,属有

  • 屯帅

    官名,屯长的别称,为一屯兵之长。《三国志·魏书·董卓传》:“太祖乃迎天子都许。暹、奉不能奉王法,各出奔,寇徐、扬间,为刘备所杀。”注:“《英雄记》曰:备诱奉与相见,因于坐上执之。暹失奉势孤,时欲走还并

  • 宗主

    ①官名。宋代置为僧官,位最高者号宗主。②泛指一宗之主。古代宗法制度中之嫡长。僧官名。宋释赞宁《僧史略·杂任职员》:“今朝秉律员,位最高者号宗主。”

  • 典天马

    官名。太平天国天王府置,属朝内典官,员额一百人,官阶为职同指挥。参见“典马”。

  • 多罗郡王

    爵名。清朝宗室封爵之第三等。位世子下、长子上。简称郡王。初封时均另给赐号,如克勤郡王、端郡王等。死后予谥,在赐号下加一字。爵位名。清代宗室十四等封爵中的第三等,简称郡王,其地位在世子之下,长子之上。

  • 库部尚书

    官名。北魏前期置,为尚书省库部曹长官。《魏书·尉古真传》: “太宗时,(尉地干)为左机令。世祖少而善之,即位,擢为库部尚书,加散骑常侍、左光禄大夫,领侍辇郎。”孝文帝太和(477—499)改制时罢。

  • 执金吾

    官名。西汉武帝太初元年 (前104) 由中尉改名,秩中二千石。职掌京师治安,督捕盗贼,负责宫廷之外、京城之内的警卫,戒备非常水火之事,管理中央武库,皇帝出行则掌护卫及仪仗队。属官有丞、侯、司马、千人及