内十三道
见“十三衙门”。
见“十三衙门”。
官名。① 帝陵次官。协助管理守卫帝王陵寝。北齐置为太常寺陵署次官。隋朝沿置,一员,从九品。唐朝初为从九品,高宗永徽二年(651)加为从七品上,玄宗开元(713—741)间省,天宝十三载 (754)改献
科举常科科目之一。此科惟设于唐玄宗时。据《通典·选举三》记载,开元“二十九年(公元741年)始于京师置崇玄馆,诸州置道学。其生徒应举,谓之道举。举送、课试与明经同。应道举者试《老子》、《庄子》、《文子
旧臣,有二义:1、前朝的臣。《吕氏春秋·慎大览》:“武王乃恐惧太息流涕,命周公旦进殷之遗老,而问殷之亡故。又问众之所说民之所欲。殷之遗老对曰:欲复盘庚之政。”《晋书·徐广传》:“君为宋朝佐命,吾乃
杂任职名。唐贞观二十三年(公元649年)于门下省弘文馆置,员额九人,掌熟纸装裱之事。
参见“九卿”。
见“提督”①。
内官名。皇帝嫔妃。三国曹魏文帝置,明帝太和(227—233)中定其位比亭侯。西晋武帝定内官,置为九嫔之一,位视九卿。南朝宋孝武帝孝建三年(456)省,明帝泰始元年(465)复置,三年列为九嫔之一。南齐
九卿官署合称。《晋书·荀勖传》:“私谓九寺可并于尚书,兰台宜省付三府。”初为列卿主管的中央各行政机关的泛称。北魏、北齐以来,始专指太常、光禄、卫尉、宗正、太仆、大理、鸿胪、司农、太府九寺,设寺卿、少卿
满语官名。汉译为“御前大臣”。
公人名。宋代州役之一,常以手分等吏人与衙前充当,主管仓、库、场、务等事务,并督率仓子、库子、斗子、秤子、拣子、掐子等工作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