军功
官制用语。唐宋武官出身之一。凡士卒在战斗中亲冒矢石、斩获敌首、身受重伤、退敌解围及运粮守城、进筑把隘等,有功而授官职者,称“军功”出身。
官制用语。唐宋武官出身之一。凡士卒在战斗中亲冒矢石、斩获敌首、身受重伤、退敌解围及运粮守城、进筑把隘等,有功而授官职者,称“军功”出身。
其说有二:1、指夏禹、商汤、周文王。2、指夏禹、商汤、周武王。《汉书·扬雄传下》:“五帝垂典,三王传礼。”
民国时期文官任用的方式之一。特任官高于简任、荐任与委任。北洋政府规定,由大总统特令任用,如国务总理及各部总长属之。国民党政府规定, 凡国民政府以特令任命者为特任官,如各部会的长官。
见“道录院”。
太平天国京试典试官。其副职为文衡副总裁与文衡又副总裁。
官名。同“太仆”。或称“大仆正”。西周始置,众仆官之长。《大仆作父已簋铭》:“大仆作父已尊簋,子子孙孙万年永宝用。”参见“太仆”。
官署名。“北京留守行后军都督府”的简称。明成祖永乐元年(1403)始置于北京,设左、右都督,都督同知,都督佥事等官,与五军都督府同。后在此基础上置行在五军都督府,永乐十八年除“行在”字。洪熙元年(14
官名。唐开元十三年(公元725年)置集贤殿直学士,以六品以下官为之,掌刊辑经书,地位次于学士。元集贤院亦置直学士,员额二人,从三品。地位在大学士、学士、侍读学士、侍讲学士之下。
参见“典校”。官名,东汉末年曹操置,三国魏、吴皆置,掌监督刺探军政大臣,为帝王耳目,校曹,又名“校事”。《三国志·吴书·陆顗传》:“夫校事,吏民之仇也。先帝末年,虽有吕壹、钱钦,寻皆诛夷。以谢百姓,今
官名。北魏置,为后宫女职之首,主管宫内事务。《大魏宫内司高唐县君杨氏墓志》:“(自文绣大监)改授宫大内司。”(赵万里《汉魏南北朝墓志集释》图版三六)参见”内司”。
①爵名。春秋始置。晋、齐等国分大夫爵为上、中、下三等,为其中第二等。郑国置称 “亚大夫”。战国魏沿置。②官名。秦、汉时置,为皇帝侍从官员,属郎中令,秩比二千石。掌论议,侍从皇帝左右,无定员,多至数十人