军政分府
辛亥革命时非省会地区所设的军政机构。军政分府掌管一个地区的军事和民事,其设置地点,多系清代道治或府治地方。这些军政分府(个别地方迳称军政府),有的依省军政府例亦设都督或并设副都督,有的则用军政长、总长、总制、总司令的名义,下面一般分设各部。民国元年(公元1912年)二月下旬,临时大总统令陆军部通电各省都督,将军政分府酌量裁撤,设司令部专管军事;民政、财政悉由地方官主持。
辛亥革命时非省会地区所设的军政机构。军政分府掌管一个地区的军事和民事,其设置地点,多系清代道治或府治地方。这些军政分府(个别地方迳称军政府),有的依省军政府例亦设都督或并设副都督,有的则用军政长、总长、总制、总司令的名义,下面一般分设各部。民国元年(公元1912年)二月下旬,临时大总统令陆军部通电各省都督,将军政分府酌量裁撤,设司令部专管军事;民政、财政悉由地方官主持。
官署名。北宋真宗咸平四年(1001)始置于西川,后沿边及内地亦置,为地方军事机构。领一州、一路或数路兵马,总其屯戍、营防、守御之政令。设兵马钤辖,以朝官及诸司使以上官充任,其官高资深者称都钤辖。多以知
官署名。清末学部总务司所属三科之一。光绪三十二年(1906)设。掌收储各种公文、函电、案卷、册籍,分类编号,兼管各省学务报告等事。置员外郎一人,主事二人。
官名。①北魏所置武职之一种。统禁军侍卫皇帝左右或出征、镇守在外。出外时多作为一路主将。如西道都将、义阳道都将、南征都将等,随皇帝出征时有的主管前锋或中军,为前锋都将、中军都将。地位很高,多自“镇将”或
军中杂职官名。太平天国设置,每总制四人,官阶为职同军帅,为总制处理文书事务。
官吏和官署泛称。古代设官分职,各有专司,故称。《牧簋铭》:“命汝辟百寮、有司事。”《汉书·文帝纪》:“有司请令县道,人八十已上,赐米人月一石、肉二十斤、酒五斗。”《晋书·石崇传》:“有司承旨奏(石)统
元朝地方监察官署名。设于世祖至元二十年(1283),监治女真水达达地域。二十五年,併入山北辽东道提刑按察司。
战国秦国留任原职的官吏。《睡虎地秦墓竹简·效律》:“其盈岁,虽非效,新吏与居吏坐之。”
官名。南宋初年,凡有求于金国,即遣祈请使出使。官名。南宋置,是向金或蒙古求和与议和的特遣使。
官署名。辽南面官。掌巡捕盗贼。设巡逻使等职。官署名。辽置,主官为中京巡逻使,属南面京官。开泰间耶律古昱曾任此职。
即“单车刺史”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