刑部下大夫
见“小刑部下大夫”。
见“小刑部下大夫”。
1、州“别驾”、郡“功曹”的别称。朝,官府治事的大堂。因别驾、功曹位居同僚之右(上),故称“朝右”。《后汉书·王堂传》:“其宪章朝右,简覈才职,委功曹陈蕃。”晋朝卢谌《赠刘琨诗》:“谬其疲隶,授之朝右
宦官职名。明置,见“林衡署提督太监”。
①殷朝天子六府之一。掌划分土地种类,定税赋等级。参见“六府”。② 即“司徒”。西周金文“司徒”多作“司土”。详“司徒”。③官署名。西魏、北周置。属冬官府。以司土中大夫为长官,下设小司土下大夫、小司土上
官名。南诏官,隶于府,犹唐朝管记。
清代考功清吏司的内部机构。分山东甲、江南甲、北直甲、广东甲。掌办各省命官各项议叙、议处,汇奏分管各处官员功过册,轮办科道注销以及告病、起复、开复、捐复、副缺、查案、行文、给照等事项。
官名。西汉太仆的属官有家马令,秩六百石,有五丞一尉。家马厩本是为畜养皇帝用的马。《汉书·百官公卿表》颜师古注:“家马者,供天子私用,非大祀戎事军国所须,故谓之家马也。”但也畜养国马,《汉书·地理志》太
官名。① 《周礼》天官之属,主管治疗牲畜疾病,下士爵。《周礼·天官·兽医》: “掌疗兽病,疗兽疡。”②唐朝设于太仆寺、殿中省尚乘局、太子厩牧署等机构,掌厩牧杂畜之事。清朝内务府上驷院设,为属官,额设十
清朝侍卫处所属之警卫部队。由上三旗满洲、蒙古每佐领下选二名亲军 (由下五旗挑取者亦分入上三旗),共一千七百七十人组成。以亲军校、署亲军校各七十七人分别管辖,在领侍卫内大臣统领下担任宿卫扈从任务。清代警
官名。北魏置。唐朝人修史时。因避讳改称“第一领人酋长”。主要授予依附北魏政权的北方少数民族首领,可世袭,未被列为中央政权的正式官职。在孝文帝太和十七年(493) 职员令及太和二十三年复次职令时,皆未载
官名。明清土官名号之一。文职。云南、贵州等省设有,设于县或土县内。正八品。有自己所管辖之地区,受地方长官约束。世袭,其承袭事隶吏部。详“土官”。文职土官名。清制,云南省置五人:楚雄、平彝、新平、蒙化厅