刑部四科
官署名。明洪武八年(1375)因部事浩繁,增设刑部四科,科设尚书、侍郎、郎中各一人,员外郎二人,主事五人。十三年罢。
官署名。明洪武八年(1375)因部事浩繁,增设刑部四科,科设尚书、侍郎、郎中各一人,员外郎二人,主事五人。十三年罢。
清末度支部的内部机构。光绪三十四年二月设置,其职掌为统计全国财政,按租赋、课税、关税等十八类,详列各表,纂辑全国财政统计年鉴。设领办一人为长官,主管本处一切事务;下设总办四人,鉴定各种表式,并协助办理
官名。南朝梁置。武帝天监七年(508)定为武职二十四班中的三班,与佽飞将军同班,普通六年 (525) 刊正将军名号时罢。武官名。南朝梁置,为加官、散官性质的将军,秩第三班。
官名。《周礼》夏官之属。一说为周朝置。掌王副车,及其驾车马匹的驯驭。《周礼·夏官》: “驭夫,中士二十人,下士四十人”,“掌驭贰车、从车、使车,分公马而驾治之”。郑玄注: “贰车,象路之副也。从车,戎
官署名。佛教事务之机构。明洪武十五年(1382)始设于各府,掌钤束一府之僧人。设都纲、副都纲为正、副长官。清沿明制未改。掌管僧众佛事的机关,唐代和明在各府置此机构。清沿其制。见《明会典·僧录司》、《明
官署名。即“都水清吏司”。
(1)辽代概称汉人组成的兵丁。主要为五京乡丁,统于南枢密院,又有南京侍卫亲军马步军,设都指挥以统率之。(2)金汉军亦指汉人组成的军兵,驻于南京等十一要州及边镇三十八州。并订立签发汉人当兵的签军制度,每
官署名。元置于诸路,专管本路军队。管军在千以上者为上万户府,设达鲁花赤一人,万户一人,俱正三品,副万户一人,从三品。管军五千以上为中万户府,设达鲁花赤、万户各一人,俱从三品;副万户一人,正四品。管军三
官名。即“宾客清吏司员外郎”。
官署名。辽朝置为南面官,掌皇帝亲军,有时亦外出作战。始置于太宗会同元年 (938)。
官名。渤海国右六司智部属官,位卿下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