判屯田事
官名。北宋前期置,员一人,以无职事朝官充任,无职掌。神宗元丰(1078—1085)改制,屯田司复置郎中、员外郎,遂罢。
官名。北宋前期置,员一人,以无职事朝官充任,无职掌。神宗元丰(1078—1085)改制,屯田司复置郎中、员外郎,遂罢。
十六国汉,后秦置,省称冠威。《晋书·刘聪载记》:“(刘聪)使冠威卜抽监守东官,禁(刘)朝贺。”
官员。北洋政府设于地方侨务机关福建暨南局,备咨询顾问。
内外城巡警总厅所属机构。清宣统三年(公元1911年)内外城巡警总厅分别成立侦缉队与警备队,侦缉队专司侦探,设管带一人,帮带二人,司书生一人,下设一、二、三、四、五分队。各队设队官一人,队长二人,巡警二
郡分职吏名。汉代的郡若当交通枢纽或道路险阻,常特置道桥掾、史,专主修治道路之事。如武都有西部道桥掾,见《隶续》一一《李翕天井道碑》;河南尹有道桥掾,见《水经注·谷水》引《建春门石桥纪功柱铭》;蜀郡又有
官名,汉时东海中有狗奴国,其长官叫狗古智卑狗。类似中国的相、宰相。《三国志·魏书·乌丸鲜卑东南夷传》:“其南有狗奴国,男子为王,其官有狗古智卑狗。”
官名。西魏恭帝三年(556)置,北周沿置。秋官府长官,员一人,多省称为大司寇。掌刑政,主持刑法的制订与执行。正七命。隋文帝开皇元年(581)罢。参见“秋官府”。官名。北周仿《周礼》之制设置,为秋官府的
官署名。金世宗大定元年(1161) 改原擎执局而置,属宣徽院。掌奉朝仪,率捧案、擎执、奉辇等殿廷仪礼之事。设局使一人,后改为令,从六品。直长一人,正七品。五年改侍仪司。元朝属礼部,元世祖至元八年(12
代行中郎将之职,掌宿卫宫殿门户。《后汉书·孝和帝纪》:“冬十月,遣行中郎将班固报命南单于。”参看“中郎将”条。
即总领之意。东汉以后或用作“录尚书事”的省称。“录”的意思是“总领”,如“录尚书事”,意即“总领尚书事。”“录”始于东汉,但仅限于“录尚书事”,未见“录”其他事。《后汉书·章帝纪》:“行太尉事节乡侯憙
满语。汉译为“族长”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