制
本意为制度、法式、命令。秦始皇统一六国后,定为皇帝命令文告之一种,又称制书。汉朝因之。内容有一定格式,其文曰制诏三公,皆玺封,尚书令印重封。宋明以后成为一种公文程式,即以上达下公文之一。明朝由殿阁学士起草进画,下之诸司。清朝凡举行大典,皇帝例有制辞,宣示百僚; 制辞由内阁按定式拟进,经皇帝批准后由内阁发布。
本意为制度、法式、命令。秦始皇统一六国后,定为皇帝命令文告之一种,又称制书。汉朝因之。内容有一定格式,其文曰制诏三公,皆玺封,尚书令印重封。宋明以后成为一种公文程式,即以上达下公文之一。明朝由殿阁学士起草进画,下之诸司。清朝凡举行大典,皇帝例有制辞,宣示百僚; 制辞由内阁按定式拟进,经皇帝批准后由内阁发布。
官名。橐,指橐佗,良马名。《汉书》颜师古注;“牧橐,言牧养橐佗也。”牧橐令为西汉太仆所属牧养良马的属官之一,有丞。东汉省。
官名。辽朝永兴宫长官。总领永兴宫所属军民事务。汉人亦有任此职者。下置副使、太师、太保、世烛等职。
官名。金朝置,为司天散官。二十五阶之第十二阶,秩从六品上。官名,也是官阶名。金朝的司天翰林官,自从四品始,以下分为(二)十五阶。从六品上,称探赜郎。见《金史·百官一》。
清朝捐纳授官途径之一。凡官吏因公失误或无实犯赃私而受到降革留任、离任、夺衔、夺资及摘翊等处分者,可以纳捐坐补原缺,称为捐复。旧例,官吏缘事受处分,非数年无过,不得开复。乾隆(1736-1795)中,初
即“支应所”。即“支应所”,详此条。
爵名,如淳等认为“上间爵”即“上闻爵”,功使上闻,名通天子。《史记·樊郦滕灌列传》:“破李由军,斩首十六级,赐上间爵。”注:“《集解》孟康曰:‘不在二十爵中,如执圭,执帛比也。’如淳曰:‘间,或作闻。
官名。①东汉献帝建安 (196—220)中曹操置。时分入居塞内的匈奴为左、右、南、北、中五部,部立其贵者为帅,选汉人为司马以监督之。参见《晋书·北狄传》。②十六国后燕置。《晋书·冯跋载记》:“ (冯跋
三国吴行政区划。吴孙权雄据江东,占有东汉交州全境及荆、扬二州之大部,至孙皓元兴元年(公元264年)更分交州置广州,合为四州。扬州治建业(今江苏省南京市),荆州治南郡(今湖北省江陵东北),交州治所在龙编
官名。新莽太子四友之一。始建国三年 (后11),王莽为太子置师、友各四人,秩以大夫。以谏大夫赵襄任之。官名,王莽置,为太子四友之一,掌辅佐太子。《汉书·王莽传中》:“故尚书令唐林为胥附,博士李充为奔走
学官名。金置于女真州学,掌教金族子弟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