副贡
清朝五贡之一。乡试中列入副榜之生员准做贡监。康熙元年(1662)曾停贡,十一年仍开贡例。
科举制度中贡入国子监生员中的一种。乡试中副榜者例准贡入国子监肄业,称为副贡。
清朝五贡之一。乡试中列入副榜之生员准做贡监。康熙元年(1662)曾停贡,十一年仍开贡例。
科举制度中贡入国子监生员中的一种。乡试中副榜者例准贡入国子监肄业,称为副贡。
官名。清朝沿用明朝官制,在布政使官署中设经历官一人,掌管出纳文书等事,实为官署内部的事务长,类似后代的“办公室主任”,为从六品。见《历代职官简释·布政使司经历》、参看《明文·职官四·承宣布政使司》。官
唐制,监察御史以六事分察百官,据《新唐书·百官志》记载,六事的内容为:“其一, 察官人善恶;其二,察户口流散,籍帐隐没,赋役不均;其三,察农桑不勤,仓库减耗;其四,察妖滑盗贼,不事生业,为私蠹害;其五
吏员名。晋置,属尚书省。参见“郡省事”。
官名。即甲坊丞。
官名。宋哲宗元祐元年(1086)置,员二人。三年,罢大理寺右治狱,于户部置推勘检法官,推治在京官署有关钱谷之事,增置二人以佐之。绍圣元年(1094)罢,徽宗建中靖国元年(1101)复置。南宋改称户部干
宋代文臣本官阶组成部分之一。唐代的常参官,至宋称为朝官,而称未常参官为京官,合称京朝官。京朝官为文臣叙迁之阶的较高级部分,共分四十二阶,其顺序如下:一、太师;二、太尉;三、太傅;四、太保;五、太子太师
官署名。北周始置。西魏、北周春官府原设司乐,周武帝保定四年(564)改为乐部。掌演乐事,以乐部中大夫主其事。后代多废不置,其演乐事分属太常寺、太乐署等机构。清朝置,乃特设之机构。掌管大祭祀、大朝会的演
官名合称。即骠骑将军、车骑将军、卫将军,汉朝为重号将军,皆金印紫绶。两晋南北朝皆置。梁、陈指镇卫、骠骑、车骑三号将军。北魏有骠骑、车骑、卫三将军,又有中军、镇军、抚军三将军。隋朝则指内军、镇军、抚军三
详“太医院九科”。
官署名。①掌管地方治安机构。宋真宗景德三年(1007)始置京东五路巡检司,其后各处分置,或置都巡检司。西夏沿置,仁宗天盛年间(1049—1069)不设。金、元沿置于京城及要害之处。明洪武二年(1369