北平部员外郎
官名。明初户部北平部、刑部北平部均置,各一人,从五品,协郎中掌本属部之事。参见“北平部”。
官名。明初户部北平部、刑部北平部均置,各一人,从五品,协郎中掌本属部之事。参见“北平部”。
依照民国二年(公元1913年)一月九日北洋政府公布的《秘书任用法草案》规定, 所谓秘书, 包括秘书长在内,均不得按《文官任用法》的规定任用,得由各官署的荐任文官兼任,但国务院秘书不在此限。民国四年(公
官名。明朝于各王府良医所分置,各一人,从八品,佐良医正掌王府医疗之事。嘉靖四十四年(1565) 革。
官名泛称。唐朝为秘书省、殿中省、太常寺、太仆寺、左春坊等部门具有天文、音乐、医术、阴阳卜筮等专门技能并管理该事务的官员的通称。分本色出身与非伎术出身两种。以伎术起家出仕者为本色出身,其叙迁有限制,不得
官署名。明朝永乐元年(1403)始置。设尚书二人,侍郎四人,并置吏、户、礼、兵、刑、工六曹清吏司,各设郎中、员外郎、主事及照磨、检校、司狱等。品秩同于六部,职掌略同于布政司。十八年迁都北京,遂罢。
清宣统二年(公元1910年)设,办理筹备宪政事宜。下辖调查、编纂两科。参见“理藩部”。
官名。为尚乘寺的佐官,见“尚乘寺”。
见“两京诸市丞”。
见“外兵参军”。
官名。南宋置,参掌尚书左选之事。
官署名。北宋神宗元丰(1078—1085)改制后,刑部置,掌断罚追毁宣敕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