官名。唐为司天台的副长官;金为司天台所设的官,其地位在司天台提点、司天台监之下,详见“司天台”。
官名。南诏官,主商贾,由清平官、酋望、大将军兼。
官名。明清僧录司之官员。分掌天下释教之事。明洪武十五年 (1382) 设,一人,正八品。清康熙十三年 (1674) 定设一人,亦为正八品。依例升迁右阐教,缺出由右讲经升补。
女官名。南朝宋明帝定后宫百官时置,掌铨查六宫,三品。
本意指优秀人才。汉武帝始定为选举科目。东汉时避光武帝刘秀讳,改称茂才。三国魏州举秀才,郡举孝廉。晋朝沿之。东晋时以学校陵迟,秀才、孝廉一度不策试。通常扬州岁举二人,诸州举一人,或三岁一人,随州大小,并
官名。清末修订法律馆属官。光绪三十三年(1907)设。定额四人,奏补,分掌本馆第一、第二两科与译书、编案两处事务。
官名。清朝刑部所属律例馆之属官。乾隆七年(1742)设。四人,以刑部司员及笔帖式充任。掌校勘核对。光绪三十二年(1906)裁。
官名。即“录勋清吏司员外郎”。
元朝江南诸道行御史台下辖监司合称。即江东建康、江西湖东、江南浙西、浙东海右、江南湖北、岭北湖南、岭南广西、海北广东、海北海南、福建闽海十道肃政廉访司。
官名。太平天国军中给事官。见 “军中典官”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