十五道掌印监察御史
即清朝都察院所属十五道监察御史中之掌印者。详见各道监察御史条及“掌印监察御史”。
即清朝都察院所属十五道监察御史中之掌印者。详见各道监察御史条及“掌印监察御史”。
官名。元置,为徽政院的佐官。见“徽政院”。
官名。匈奴置。由单于子弟充任,统领部众,地位在左、右朔方王之下。
官名。梁置,为地方下级官吏。《梁书·安成康王秀传》:“六年,出为使持节、都督江州诸军事、平南将军、江州刺史……及至州,闻前刺史取征士陶潜曾孙为里司,叹曰:‘陶潜之德,岂可不及后世!’即日辟为西曹。”
流外官名。唐于门下省与中书省在主事之下各置能书一人,主书写之事。
唐五坊之一,以狗坊奉御为主官。见“五坊”。
官署名。金朝置,掌劝课天下力田之事。其官有使一员,正三品。副使一员,正五品。见《金史·百官一》。官署名。金置,掌劝课天力田之事。泰和八年(公元1208年)罢,贞祐间复置,设使一人,正三品;副使一人
官名。唐龙朔二年(公元662年)改右春坊舍人为右司议郎,咸亨元年(公元670年)复旧。
官名。宋太宗太平兴国三年 (978),盐铁、度支、户部置巡官或推官,以京朝官充任,分领各案事务。神宗元丰 (1078—1085) 改制废。
见“驻泊”。
官署名。元朝置,秩从五品,隶崇祥总管府,掌汴梁大承华普庆寺田产。置达鲁花赤、提举、同提举、副提举各一员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