十八省
政区名。清初地方政区因袭明制、惟改南直隶为江南布政使司,北直隶为直隶、于是有直隶一、布政司十四(江南、浙江、江西、福建、湖广、山东、山西、河南、陕西、广东、广西、四川、云南、贵州),号为十五省。后又自陕西析置沉肃、分湖广为湖南、湖北、又分江南为江苏、安徽、共为十八省、为清代版图中的汉族地区、为前明旧疆、亦称为本部十八省。
政区名。清初地方政区因袭明制、惟改南直隶为江南布政使司,北直隶为直隶、于是有直隶一、布政司十四(江南、浙江、江西、福建、湖广、山东、山西、河南、陕西、广东、广西、四川、云南、贵州),号为十五省。后又自陕西析置沉肃、分湖广为湖南、湖北、又分江南为江苏、安徽、共为十八省、为清代版图中的汉族地区、为前明旧疆、亦称为本部十八省。
官名。金置,属卫尉司。员额二人,为皇后常侍官的一种。
官场用语。即臣下用上奏表章的形式表示自己与皇帝意见的不同。《晋书·卫瓘传》: “武帝敕瓘第四子宣尚繁昌公主。瓘自以诸生之胄,婚对素微,抗表固辞,不许。”
政区名。都所指为:(1)大邑。《广雅·释地》: “五里为邑,十邑为都。”王念孙《广雅疏证》认为是虞夏的制度。商代畿内外就有不少都邑,西周时“都”为卿大夫的采邑,其规制小于国。《左传·隐公元年》:“大都
见“户部提举管勾官”。
官署名。明成祖永乐五年(1407)始置,初属北京苑马寺,十八年随该寺并入太仆寺。掌蕃养马匹,以备军需。设监正一人,正九品,监副一人,从九品,录事一人。下辖顺义、长春、咸和、驯良四苑苑设圉长一人,从九品
官名。清末学部之职官。光绪三十二年 (1906) 设。左、右各一人,正四品。佐尚书、侍郎核定法令章程,审议各司重要事宜。
官名。隋文帝开皇三年(583)诸卫、太子诸率、诸王府、诸州改仓曹参军事而置; 炀帝大业三年(607)均改为司仓书佐。唐高祖武德(618—626)中诸王府、玄宗开元(713—741)初诸卫、太子诸率先后
官名。西魏恭帝三年(556)置,北周沿之。天官府御正司长官,正五命。周明帝武成元年(559)于其上置上大夫,遂降为副职。周武帝建德二年(573)省,以下大夫主司务,静帝大象元年(579)复置,仍在上大
官署名。北魏明元帝时改国子学置,属中书省。是培养高级统治人材的学校,主要招收鲜卑及汉人士族子弟为中书学生,有时由皇帝特旨指定某人子弟为中书学生。学生毕业后多升为内外要职,是当时的主要仕进途径之一。以博
官名。五代始置,侍卫亲军马步军都指挥使司统兵官之一,位副都指挥使下。北宋初,因分置为马军司、步军司,其员常缺,后废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