八八字典>历史百科>古代官职>十常侍

十常侍

指汉灵帝时祸国殃民的十二位常侍,“十”,取其整数。详“十二常侍”条。

猜你喜欢

  • 武猛知兵法

    汉代察举科目之一。两汉常有察举武猛、知兵法的科目,为后世武举的滥觞。《汉书·成帝纪》记元延元年(公元前12年)下诏说:“乃者日蚀星陨,北边二十二郡,举勇猛、知兵法各一人。”《汉书·哀帝纪》记建平四年(

  • 职方

    ①《周礼》官名。掌天下地图及四方职责。②官署名。西魏、北周置,隶夏官府,设官职方中大夫,下设小职方中大夫、小职方上士,辖土方中士、山师中士、川师中士、怀方中士、训方中士等。掌管天下图籍、山林川泽之名及

  • 尚乘寺卿

    官名。为尚乘寺主官,见“尚乘寺”。

  • 上林署

    官署名。隋朝司农寺所统诸署之一,置令三员。唐朝置令二员、丞四员,掌苑囿园池之事,植果蔬以供朝会、祭祀及尚食诸司常料,有监事十员、府七员、史十四员、典事二十四员、掌固五员。北宋初因唐制,存其名而罕除。金

  • 宫苑副使

    官名。唐朝后期始置,为诸司使之一,多以宦官充任。宋初沿置,多不领本职,仅为武臣迁转之阶,属西班诸司使。真宗咸平元年(998)定为同七品,神宗元丰(1078—1085)改制改从七品。徽宗政和二年(111

  • 试守

    试任。为汉朝官吏任用制度之一,一般以一年为期,称职者可实授其职。《汉书·朱云传》:“可使以六百石秩试守御史大夫,以尽其能。”官吏在未正式任命前,令其试任比其职位高的官职,看其是否胜任,称试守。《后汉书

  • 给舍

    给事中、中书舍人合称。

  • 修订法律馆庶务处总办

    官名。清末修订法律馆属官。光绪三十三年(1907)设。定额一人,奏补。掌庶务处一切事宜。

  • 侍干

    官名。北魏置。孝文帝太和十七年(493) 定为从六品上,二十三年复次职令,未载。

  • 川师中士、下士

    官名。《周礼》夏官之属有川师中士二人,下士四人,掌邦国川泽与其所产物贡。北周依其制置川师中士,正二命;川师下士,正一命。属夏官府职方中大夫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