南盐厅厅长
官名。清末盐政院南盐厅长官。宣统三年(1911)八月设。掌南盐厅事。十一月裁。
官名。清末盐政院南盐厅长官。宣统三年(1911)八月设。掌南盐厅事。十一月裁。
官名。见“织造”。官名。清沿明制,设织造监督(也称织造),派驻江宁(南京)、苏州、杭州等地,明代由宦官充任,清代从内务府官员中选派,在驻地为钦差官,与地方最高长官平行。掌供应宫廷及公用丝织物,对内廷任
官名。唐朝西都 (长安) 所在地方行政副长官,置二人,从四品下,协助西都尹掌府州之事,年终逐项上报本地各类统计。
地区名。指蒙古高原北部,以别于高原南部的内蒙古。清代分为喀尔喀四部和科布多、唐努乌梁海二区。喀尔喀四部及其所附额鲁特、辉特二部,分为四盟:车臣汗部二十三旗组为克鲁伦巴尔和屯盟;土谢图汗二十旗组为汗阿林
官署名。置于元世祖至元十六年(1279),管大同民一百六户,采夏水玉砂,起运大都,供玉工磨雕。置大使一员。隶将作院。
汉朝制度,指获准享有高于本职的仪制待遇。《汉书·张汤传》:“放为侍中、中郎将、监平乐屯兵,置幕府,仪比将军。”指准许享受高于本职的仪制的待遇。《汉书·张汤传》:“放为侍中、中郎将,监平乐屯兵,置莫府,
原为契丹氏族称谓。辽建国后,相当于“县”的建置。原为契丹氏族的称谓,辽建国后,相当于汉族地区“县”的建置。大部族的石烈设石烈夷离董、石烈麻普;小部族的石烈设令稳麻普、牙书。均为北面部族官。
官名,辽朝置,为南大王院长官,分掌部族军民之政。其佐官有:知南院大王事、南院太师、南院太保、南院司徒、南院司空等。见《辽史·百官志一》。
官名。宋朝制置使、留守、经略安抚使、安抚使、转运使、都大提举茶马、主管殿前司公事等属官。临时派遣处置各种事务。官名。宋代制置使司、留守司、经略安抚使司、安抚使司、转运使司、都大提举茶马司、主管殿前公事
①西周时各级封国国君统称。《令方彝铭》:“众诸候: 侯、田(甸)、男。”②春秋以后专指封国国君。诸侯分公、侯、伯、子、男五等,为封国最高统治者,掌握一国政治、军事、经济等大权。并按时向周天子交纳贡赋和
官名。北魏末置,掌左厢禁卫军兵。东魏相府亦置,经常统兵出征。《北齐书·薛孤延传》:“入为左卫将军,改封平秦郡公。为左厢大都督,与诸军将讨颍州。”