南院宣徽
官署名,又称宣徽南院,辽太宗会同元年(公元938年)置,掌南院御前袛应(供奉)之事。辽国的宣徽,视汉官之工部。其官有:南院宣徽使、南院宣徽副使、知南院宣徽事、同知南院宣徽事。见《辽史·百官志一》。
官署名,又称宣徽南院,辽太宗会同元年(公元938年)置,掌南院御前袛应(供奉)之事。辽国的宣徽,视汉官之工部。其官有:南院宣徽使、南院宣徽副使、知南院宣徽事、同知南院宣徽事。见《辽史·百官志一》。
官名。宋徽宗政和二年(1112)重定武臣官名,改三班借职置,为从九品武阶官,属小使臣。武阶官名。宋政和中改三班借职为承信郎,秩从九品。
①君临一国的君主。殷、周最高统治者皆称王。春秋战国时诸侯国君或历代割据一方的统治者也僭称王。②官名。清朝有“总理学务王”、“议政王”、“辅政王”,详各条。③爵名。汉朝以后为爵位的最高一等,在公之上,多
官名。宋太祖开宝二年(969),置于太原行府。太宗太平兴国四年(979),复置于太原行府。为行府次官。
官名。清朝太常寺之属官。乾隆四十年(1775)增设。四十六年以后增至八人,正九品。协掌唱赞礼仪等事。光绪三十二年(1906),太常寺裁并礼部,遂裁。参见“读祝官”。
清末邮传部所属机构。光绪三十四年(公元1908年)设置,专掌船、路、电、邮四政及本部所管其余事项的统计事务。设提调二人,纂修八人,协修八人。处内分设总务、船政、路政、邮政、电政五科,以分理各项事务。
亦作“五百”。汉朝官署侍从小吏,职在导引,问事。《后汉书·宦官传·曹节传》李贤注引韦昭《辨释名》曰: “五百字本为‘伍’。伍,当也; 伯,道也。使之导引当道陌中以驱除也。”
即升级,为官吏升赏方式之一。汉代对于有治绩的官员,有时并不立即升迁, 而是以增秩的方式使之仍留原任,如《汉书·宣帝纪》记“颍川太守(秩二千石)黄霸以治行尤异,秩中二千石,赐爵关内侯,黄金百斤。”
征虏将军,杂号将军名,守征虏将军,即代理征虏将军,凡将军,皆掌征伐。《后汉书·冯异传》:“九年春,祭遵卒,诏异守征虏将军,并将其营。”
官名。春秋时齐国等置。掌仆御。《吕氏春秋·慎势》“齐简公有臣曰诸御鞅,谏于简公”。陈奇猷校释:“《越世家》有‘诸御千人’之语,是列国时有诸御之官。然则诸御鞅者,以官为氏,而为齐大夫也。”1、泛指各级军
官名。即“司录参军事”。官名。(1)唐开元初改三京府及凤翔、成都、河中、江陵、兴元、兴德六府的录事参军为司录参军,都督府及诸州仍为录事参军。宋承唐制,诸州称录事参军,诸府称司录参军(惟临安府称录事参军